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为动力,以法治能力建设为基石,以创新监管机制为手段,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市局先后被表彰为“法治徐州建设先进单位”“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通报表扬的集体”,被交通运输部通报表扬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七五”普法突出成绩单位。现将我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情况
2021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案件41741件,其中当场许可案件3705件、一般许可案件37398件、不予行政许可案件250件、撤回行政许可数388件;行政处罚案件1884件,罚款595.53万元;行政强制案件0件;行政征收2次,金额8.468万元;行政检查1069次;行政确认2577次,其他行政执法行为8539次;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均为0次。均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也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率先推行车辆异地年审等五个事项淮海经济区四省八市“跨省通办”,全年办理跨省通办事项4000余件,被评为市“改革攻坚年”优化营商环境十佳案例。继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证照分离”改革,22项告知承诺事项申请人只需签署承诺书即可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市局被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单位。联合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务办印发《徐州市船舶营运“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推广经验做法,同时拓展“从业资格一件事”“大件许可一件事”“涉路许可一件事”,最大限度实施“一件事一次办”。开展大件运输许可“二重三化”(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定制化、专业化、系统化”)服务活动,建立“一对一”精准服务对接,为徐工集团、四方锅炉、徐韩高架制定的优化服务措施,被省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局全省推广。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率先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同步全面推行电子印章。徐州交通政务“e 路畅通”品牌被市依法治市办评为第四批法治徐州建设优秀实践案例。
(二)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印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组织完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示范教学片”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检查案卷标准化”两个省厅事中事后监管试点示范项目研究。二是印发《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开展双随机检查243次,覆盖执法检查事项18项,占全部对象库的14.6%,组织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2次。深入推进超限超载、非法营运、“两客一危”、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执法和重点领域专项安全检查。印发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开展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卡点整治。三是加强运输市场整治。积极开展出租汽车、网约车、过境危险品车、汽车维修、“三无船舶”等专项整治,累计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9404件,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四是全力构建协同执法监管机制。建立超限超载治理、非法营运和“三无”船舶治理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签署苏鲁豫皖四省十三市联动治超框架协议,与市公安交警支队联合开展专项行动14次。累计联合查处超限超载案件5821件,全省第三,查处“百吨王”440辆,全省第一。全市普通公路平均超限率压降至0.24%。建立徐宿连沭“非法营运”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与公安、农业、属地政府“三无”船舶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查处非法营运案件1638件,湖区“三无”船舶清理率达到100%。五是着力加强信息化执法。在全省率先开展非现场处罚“科技治超”新模式;率先探索“两客一危”车辆网上联合执法新模式;率先探索建设非现场执法研判体系;率先建成使用标准化执法问询室。全市非现场取证执法案件共1239件,结案847件,罚款201万元。六是强化信用监管。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库,加大重点违法企业检查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实行“白黄黑”名单,40辆车纳入“白名单”,87名记满12分的驾驶人录入“黄名单”,69家运输企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92辆出租车列入重点窗口地区禁营“黑名单”。
(三)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规范执法主体,严格执法程序,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按照部、省厅统一部署,开展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大走访大调研,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和“坚守初心使命·坚持执法为民”专题讨论,将问题查改、执法为民、机制建设和素质提升贯穿专项整治始终,全系统开展为民办实事26项,落实防控机制和措施35个,查摆问题清单全部完成整改,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服务意识明显提高。继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梳理了第二批交通运输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包括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3项、普通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罚2项。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江苏政务服务网、执法服务窗口为依托,做好执法公示信息的归集和公开,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和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规范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行为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结合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事项范围和法制审核流程,按照不低于行政执法人员总数5%的比例建立法制审核队伍。强化“三项制度”配套机制建设,加快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和检查案卷标准化建设。三是提升执法业务技能水平。印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制定《市交通运输局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全系统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以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培训学习。组织开展“坚守初心使命,坚持执法为民”专题讨论,引导执法人员知敬畏、守底线,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职业道德规范、风纪规范、价值准则,厚植为民情怀。举办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骨干专题培训、省公路条例专项培训和全市执法人员抽考,全系统346名执法骨干参加培训。执法支队利用“法治交通E课堂”组织执法人员线上学法考法。组织船舶溢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习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能力。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年度执法监督计划。通过查台账、文书评查、随机抽考、现场查看等措施加强执法监督,开展全系统执法督查和年度法治交通专项评查。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落地,组织2次专项整治督查、2次“回头看”。组织1次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抽考,建立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交流互查制度,组织2次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交流互查评审会,抽查案卷100余件,解决案卷制作难点问题,提高了案卷制作水平,2份案卷在省厅市司法局评查中获得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