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与发展,加快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启“十四五”法治交通新篇章。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2021年市局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编印领导干部学法手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手册电子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以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等列入学习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局党委集中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升。
二是统筹部署实施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法治徐州建设规划(2021-2025)》以及《江苏省法治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2021年度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细化目标任务,有序推进落实。市局先后被表彰为“法治徐州建设先进单位”“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通报表扬的集体”。
三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将法治交通建设摆到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同部署同考核,列入对局属事业单位考核专项,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局主要领导履职尽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在市依法治市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述职考评中获优秀等次。
二、全面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一是攻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市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一支队三中心”机构组建、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等工作完成,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执法证件申领工作有序推进。编制《徐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分类指导目录(2021版)》,明确了监管责任。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加快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标识建设规范、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装备管理办法和装备配备标准和“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新模式,创新综合执法新机制,推进基层执法站所装备升级、执法APP项目完善,完成15处执法场所统一标识建设。
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率先推行车辆异地年审等五个事项淮海经济区四省八市“跨省通办”,全年办理跨省通办事项4000余件,被评为市“改革攻坚年”优化营商环境十佳案例。继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证照分离”改革,22项告知承诺事项申请人只需签署承诺书即可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市局被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单位。联合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务办印发《徐州市船舶营运“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推广经验做法,同时拓展“从业资格一件事”“大件许可一件事”“涉路许可一件事”,最大限度实施“一件事一次办”。开展大件运输许可“二重三化”(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定制化、专业化、系统化”)服务活动,建立“一对一”精准服务对接,为徐工集团、四方锅炉、徐韩高架制定的优化服务措施,被省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局全省推广。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率先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同步全面推行电子印章。徐州交通政务“e 路畅通”品牌被市依法治市办评为第四批法治徐州建设优秀实践案例。
三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印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组织完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示范教学片”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检查案卷标准化”两个省厅事中事后监管试点示范项目,加快构建现代化监管体系与格局。印发《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开展双随机检查243次,覆盖执法检查事项18项,占全部对象库的14.6%,组织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2次。深入推进超限超载、非法营运、“两客一危”、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执法和重点领域专项安全检查。印发《徐州市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开展整治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卡点工作。
四是加强和规范信用监管。印发《徐州市“信用交通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对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开展等级评定,开展一般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类信用修复。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大重点违法企业检查频次,实现分级分类、重点监管、精准监管。实施道路运输行业“白黄黑”名单制度,落实严重超限超载企业“黑名单”制度,提升了联合惩戒措施成效。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信用承诺制,签署信用承诺书千余份。
三、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研究。结合改革需要和行业发展新要求,积极开展立改废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计划安排,组织完成《徐州市水路交通运输条例》预备项目阶段调研论证和草案起草等工作,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2立法制定项目。组织《徐州市农村公路保护条例》后评估,提出立法修改计划,列入市人大2022年打包修改项目。
二是开展法规规章专项清理。组织完成交通地方性法规涉及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对我市6部地方性法规逐项梳理,形成清理意见报市人大法工委。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组织《徐州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评估研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徐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提请市政府印发的《徐州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关于完善公共交通运价机制方案》,严格履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要求,组织合法性审查。
二是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继续落实市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时应审尽审。
三是继续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加大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复议诉讼、合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回复、意见征集等方面的参与度,促进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继续做好合同审查,对市局27份合同组织合法性审核,有效消除风险隐患。
五、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江苏省听证程序条例》,规范执法主体,严格执法程序,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按照部、省厅统一部署,开展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大走访大调研,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和“坚守初心使命·坚持执法为民”专题讨论,将问题查改、执法为民、机制建设和素质提升贯穿专项整治始终,全系统开展为民办实事26项,落实防控机制和措施35个,查摆问题清单全部完成整改,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服务意识明显提高。继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梳理了第二批交通运输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包括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3项、普通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罚2项。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江苏政务服务网、执法服务窗口为依托,做好执法公示信息的归集和公开,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和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规范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行为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结合综合改革,进一步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事项范围和法制审核流程,按照不低于行政执法人员总数5%的比例建立法制审核队伍。强化“三项制度”配套机制建设,加快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和检查案卷标准化建设。
三是提升执法业务技能水平。印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制定《市交通运输局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全系统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以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培训学习。组织开展“坚守初心使命,坚持执法为民”专题讨论,引导执法人员知敬畏、守底线,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职业道德规范、风纪规范、价值准则,厚植为民情怀。举办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骨干专题培训、省公路条例专项培训和全市执法人员抽考,全系统346名执法骨干参加培训。执法支队利用“法治交通E课堂”组织执法人员线上学法考法。组织船舶溢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习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能力。
四是探索协同联动监管机制。建立超限超载治理、非法营运和“三无”船舶治理等跨区域、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执法机制,通过线索移送、案件协办、联合执法、信用采信等措施,推动难点问题区域协同执法取得成效。推进跨区域交通联合执法,承办第三届四省十三市治超工作联席会议,签署《区域联动治超协作框架协议》,牵头召开苏鲁“两省五市”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座谈会,组织跨区域联合治超及“百吨王”治理专项执法行动,牵头建立徐宿连沭非法营运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强化路警联动机制,严格落实超限检测站24小时路警联合值守制度,联合开展多次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30件,政协提案28件,全部按期办结,满意率100%。办理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厅长信箱和局长信箱248件。受理12328交通服务热线来电38725件,其中投诉举报10519件、意见建议906件。市局及局属有关单位参加行风热线7次,现场接受市民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及时回应网民诉求,全年处理市委网信办、省厅转办舆情21件。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年度执法监督计划,通过查台账、文书评查、随机抽考、现场查看等措施加强执法监督,开展全系统执法督查和年度法治交通专项评查。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落地,组织2次专项整治督查、2次“回头看”。组织1次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抽考,建立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交流互查制度,组织2次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交流互查评审会,抽查案卷100余件,解决案卷制作难点问题,提高了案卷制作水平,2份案卷在省厅市司法局评查中获得优秀。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透明。网站开通政民互动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布重大决策草案,在网站公示《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市水路交通运输条例》(征求意见稿)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广泛收集公众意见。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5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利用新闻发布会、政风热线、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运营维护,及时发布交通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要工作、民生实事等信息,全年组织新闻发布会6次,局微博发布信息780条,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1360条。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认真做好信访投诉请求和法定途径的分类梳理,合理分类引导人民群众通过相应的法定途径处理,全年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工作,根据《江苏省行政调解办法》规定和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梳理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职责清单,成立徐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委员会。
二是依法严格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强化案件分析研判,积极开展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工作,2021年,市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办理省检察院转来申请行政行为检察监督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未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加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苗头性问题分析,及时制发“法制建议书”,起草2018—2020年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诉讼办理情况分析报告。
八、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法治交通建设重点任务,分解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制定下发《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处室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
二是精心谋划“以案释法”。局领导带队走进徐州新闻综合广播“给你说法”栏目直播间,与广大听众线上交流,继续完善交通运输“普法便民小卫士”品牌,获得全市十佳“谁执法谁普法”创先项目,提升了行业普法工作水平和实效。
三是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先后组织普法志愿者参加“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徐州市2021年法治嘉年华活动,开展交通“送法到工地”、海事“法治宣传·徐州爱心在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
四是抓好新法普法宣传。按照省市部署落实“八五”普法,在全系统组织《长江保护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普通国省道管理办法》等新出台和实施的法律法规宣贯,开展普法主题活动,先后组织开展“路政宣传月”“信用宣传月”“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实施法治宣传全屏计划,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市交通运输局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七五”普法工作通报表扬。
2021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还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立改废”还需加快突破,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深化。2022年,我局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实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针对不足,统筹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深化行业法规和政策研究,进一步优化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综合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法治行业服务水平,为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