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印发2021年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的通知》(徐交扫黑办〔2021〕3号)中关于整治水上运输的要求,市交通执法支队海事大队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严把船用产品检验关。
一是从2021年10月8日起,我市船用产品检验工作全部依托中国海事局协同管理平台组织开展,切实做到从申请、检验到发证等全过程、全环节,全部依托该平台操作实施。
二是切实做到严格按照《检验规则》“重要目录清单”组织产品检验,做到非目录产品原则上不受理检验。
三是目前我市仅有一家生产船用锚制造厂家,在执行检验工作过程中,切实落实制造企 业质量主体责任,认真加强对船用产品制造过程检验,确保船用产品与批准图纸和文件的一致性,保证船用产品符合《检验规则》要求,达到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后核发船用产品检验证书。
截止至目前,我市共检验船用锚210只,签发合格船用锚产品证书200张。这些措施和要求加强了我市船用产品检验管理,规范了船用产品检验工作程序,提高了我市船用产品检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