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增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透明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近日,市局印发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数据定期报送制度。制度规定了执法数据报送坚持的原则,以及报送内容、方式等,其中报送内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等,同时规定了行政执法半年报告和年度报告报送时间和内容,并对报告在行政权力事项执行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双随机”检查覆盖情况;执法检查及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及成效以及行政执法有关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行政执法年度报告公示时间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