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处室):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安生〔2020〕5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20〕2号),结合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