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3291744yl/2026-00051 | ||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20 |
| 信息名称: | 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违约行为处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 ||
| 文号: | 无 | ||
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违约行为处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徐州泉山绿马医疗门诊部:
我中心核查发现你单位存在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无证期间产生医药服务费并使用医保基金支付的行为,我中心多次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联系,向你单位住所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告知内容如下:
经查,你单位在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6月17日涉嫌存在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间)产生医药服务费并使用医保基金支付的行为,涉案金额110407.62元,涉嫌违反《徐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六条“乙方被吊销、注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的,无证或者无照经营期间产生的医药服务费用甲方不予支付”之规定。
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六条“乙方被吊销、注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的,无证或者无照经营期间产生的医药服务费用甲方不予支付”;第七十一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医保协议:(二)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之规定,鉴于2025年12月9日,我中心向你单位下达终止协议通知,我中心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理:
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110407.62元。
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
联系人:王钰
联系电话:0516-85805878
联系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72号809室
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