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3291744yl/2026-00046 | ||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27 |
| 信息名称: |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 ||
| 文号: | 无 | ||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徐州山河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
你单位存在未向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行为,因你单位营业执照登记住所无法联系,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告知内容如下:
经查,你单位未在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之规定,我局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3月29日)起7日内(不含行使陈述、申辩权的五个工作日)改正,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责令你单位向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
联系人:成家鹏
联系电话:0516-85800079
联系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72号803室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