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法制意识,从源头上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自觉维护基金安全,4月末,铜山区医疗保障局分批分场举办了全区医药机构《条例》培训班。
此次培训分共四个场次,分别在区中医院、郑集卫生院、茅村卫生院、大许卫生院进行,四个片区内共169家两定医药机构分管院长、医保办主任及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由铜山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宏主持,局基金监督科负责人崔佳领学了《条例》,区医保中心副主任许振龙就《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解读,并详细讲解了《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目录》和常见违规行为。培训过程中,张宏副局长着重强调了《条例》的出台背景、法律意义及主要内容,要求各两定医药机构参培人员提高政治站位,将《条例》中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相关规定学深悟透,将条例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医护人员;各两定医药机构参培人员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学习培训内容,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会后,参培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受益良多,对《条例》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各机构将制定《条例》学习计划,组织医护人员深入细致学习,将《条例》要求践行到对群众的医药服务中,不断提高群众对医保服务的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