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市民政局召开2025年度市级地名文化遗产评审会,进一步加强全市地名文化建设,推动地名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与传承。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富贵主持会议,市民政、住建、交通、水务、文广旅、史志办等六部门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和部分地名专家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市级地名文化遗产申报情况、评定标准、评定程序等,并组织开展综合评审。与会人员依据《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相关评分标准,从时间因素、文化含量、影响程度、传承价值等四个方面,对县级申报的52个市级地名文化遗产名录进行了逐条评估论证,并对参与省级地名文化遗产申报的地名进行推荐。
本次地名文化遗产的评定范围为“历史悠久、内涵丰富、文化特征显著的陆路、水路、海路的河渠、运河、航道以及古井等地名”,采取逐级申报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县级地名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经县级地名主管部门资料汇总、调查采集、梳理建档、征询意见、综合评议后列入县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地名,方可申报市级地名文化遗产;列入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地名,方可申报省级地名文化遗产。
“截至去年底,我市已获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16个、评定市级地名文化遗产78个。”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负责人表示,对列入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的地名,将加大宣传力度,编制科学合理的保护规划,建立完善地名资源储备库,严格地名文化遗产使用管理,确保地名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