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医保局围绕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政策落地执行,以提质增效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监督为手段,持续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网上采购行为,确保阳光采购成果真正惠及广大参保群众。
一是闭环监管提效。细化完善数据分析、工作提醒、月度通报、督促整改、考核奖惩等整套工作机制流程,对阳光采购网采率、数据质量达标率、未中选产品采购、集采完成情况、集采结余留用资金使用情况等重点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实现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的各个环节的动态监管。通过严格监管压实公立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提高落实阳光采购政策的自觉性和执行力。
二是督查考核促效。加强阳光采购监测,以医保信息平台为依托,利用大数据效能,在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加大事前、事中预警,对存在的问题发出提醒函,加强现场督查频次,梳理分析问题原因,明确改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实施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招采使用专项评价机制,将阳光采购情况作为专项评价的重点内容,与医保总额结算相衔接。充分运用集采结余留用资金的激励性,激发公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集采的积极性,有力推动集采政策落实。
三是外部借力增效。加强多部门协作联动,充分发挥卫健委主管部门职能作用,每季度组织联合检查,提升公立医疗机构集采工作层级,进一步完善和推动规范化管理;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将每期工作通报抄报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加强纪律监督,严格防范廉政风险,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完善内控制度,确保“阳光采购”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