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3638937zjj/2026-00075 | ||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10 |
| 信息名称: | 2026年徐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低保和特困申请家庭配租资格及选房顺序公示(第四批) | ||
| 文号: | 无 | ||
2026年徐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低保和特困申请家庭配租资格及选房顺序公示(第四批)
根据《2016年徐州市市区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货币化补贴方案实施细则》(徐住保办发〔2016〕1号)规定,经各区街道办事处受理、社区居委会初审及公示、街道办事处复审、区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情况审核、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家庭住房情况审核并终审,确认2户家庭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本批次面向低保、特困家庭可供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共2套)。各区对本批次2户家庭组织摇号确认选房顺序,为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本批次抽号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如对公示申请家庭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出十日内将您了解的情况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或徐州市房屋征收和房产保障管理中心反映(联系方式附后),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次保障资格。
联系方式:
云龙区房产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3169308 地址:铜山路21号608室
泉山区房产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8881167 地址:建国西路61号
徐州市房屋征收和房产保障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3732863 地址:坝子街9号中和大厦17层
附件1:云龙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
附件2:泉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
徐州市房屋征收和房产保障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0日
附注:
1.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低保、特困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持有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一年以上、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含15㎡)的家庭。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可以作为独立家庭进行申请。申请家庭正在享受其他类型住房保障的,不得再申请。
2. 本批次徐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配租资格及选房顺序摇号结果,仅作为本批次分配依据。公示期结束后,最终确认申请家庭配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