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建管处),在徐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新春佳节刚过,建筑工地(轨道工程)即将面临复工。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徐安办〔2019〕17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严把复工验收关,切实做好建筑工地(轨道工程)节后复工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复工开工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开展春节后建筑施工(轨道工程)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2月25日-3月7日。
二、检查方式
施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建管处)负责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抽查;市轨道交通质安站负责对轨道工程进行抽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成督查组负责对全市各地建筑工地(轨道工程)进行明查暗访。
三、检查重点
建筑施工各方主体复工开工前,对所建工程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一是建筑起重机械;二是施工用电;三是深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四是临时设施与现场消防措施落实情况;五是节后使用脚手架复查情况;六是新招收工人、工人返场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
各建设主管部门、安监机构要针对上述自查情况(包括各方责任主体节前停工自查)进行抽查(节后复工检查用表在建设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新开工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备案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开工项目坚决不予备案。
四、检查要求
1、建筑工地自查自纠结束后,各施工项目部必须报请监理项目部复查(包括各方责任主体节前停工自查自纠情况),经监理复查并经总监签字同意,并报工程所在地安监站备案后,方可恢复施工,否则一律不得施工。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应根据复工开工备案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不予复工,并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同时进行立案处罚。
2、建设、监理单位要认真仔细做好施工企业自查自纠的复查工作,特别是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包括施工单位是否认真审核、是否进行专家论证、是否按专家意见进行方案调整等),确保专项施工方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3、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提高对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认真组织好这次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节后安全生产工作要抓早、抓细、抓实。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成立节后复工开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小组,对复工开工前施工安全情况做全面检查,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等要督促企业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发现问题一定要整改到位方可复工,不整改到位的坚决不能复工。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值守,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4、做好情况汇总和信息报送工作。检查结束后,各地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19年3月10日前报市局安监处。
联系人:路教利 联系电话:66998091
邮箱:550120316@qq.com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