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建管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故黄河两岸等特殊地质条件区域的基坑工程建设、施工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研究制定了《徐州市故黄河两岸等特殊区域深基坑工程建设施工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徐建发〔2017〕104号)同时作废。
2019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