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沂市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改进作风促形象、提升素质强服务、严格管理提效率、优化环境谋发展的总要求,以“4x3”全力打造“四型”新沂公安服务窗口品牌,实现场所设置合理化、内部管理制度化、办事流程规范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方法多样化,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三为先”打造“规范型”服务窗口。一是基础设施标准化为先。合理划分“面对面”办证区域,设置明显的指示灯箱或警示灯,添置沙发、饮水机、老花镜、WIFI等便民设施,让群众在办理窗口业务过程中可以等、休、娱。二是工作制度规范化为先。从窗口民警的着装、言行等细节入手,要求窗口民警挂牌上岗,规范服务用语,做到说话和气、办事热情。在窗口醒目位置公开服务事项、办事依据、工作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等,方便群众提前准备所需材料。实行窗口“AB角”工作制度,对行政服务中心软硬件再升级,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运行模式,共为630余名群众提供办证办户服务,均得到五星好评。三是日常行为养成化为先。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不断加强对窗口民警的业务技能培训和行为养成教育,引导民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法治意识、进取意识,努力营造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大针对涉企案件的执法培训,开展集中轮训2次,参与培训人员100余人。
二、“三服务”打造“亲和型”便民窗口。一是拓展方式开展上门服务。深入辖区孤寡老人、身体残疾人员和高龄老人等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家中,实行上门服务,既解决了困难群众办理户籍及身份证不便问题,又密切了警民关系,共为企业加急办理证件10人次,上门办证25人次。二是拓展措施实施便民利民服务。开辟绿色通道,为考生、现役军人、六十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对象提供快速服务,并在高考、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招考等特殊时段增加警力,急事急办。三是拓展机制推行民生特别服务。春节、五一、中秋等重大节假日和当地赶集日,落实窗口错时、延时上班及周末办公制,做到坚持不接待完最后一名群众不下班、不办结当天手续不下班、不办完急办证件不下班。年内开展错时、延时窗口业务累计达130小时、服务群众1200余人次。
三、“三承诺”打造“温馨型”形象窗口。一是主动服务承诺有“四种声”。对前来办事群众主动上前招呼、耐心解答咨询,做到来有“迎声”、问有“应声”、去有“送声”、赢得“掌声”。二是亲民服务承诺有“五颗心”。对待群众坚持用诚心服务、热心帮助、耐心回问、细心办事、用心待人,做到换位思考、以诚相待、不急躁、不厌烦,竭力营造窗口和谐氛围。三是公道服务承诺有“六个零”。做到窗口服务责任零推托、受理零推诿、事项零积压、服务零距离、办事零差错、工作零投诉,让群众暖在心头、满意而归。全市率先全面铺开“一窗就近办”服务举措,下放65项审批事项至派出所综合窗口。
四、“三载体”打造“发展型”示范窗口。一是语言服务载体。用规范、文明的语言耐心问,拉近与群众的距离。用有据、有理的内行话耐心答,消除群众的困惑;用公正、和气的语言耐心耐心讲,树立形象获得肯定。二是网络服务载体。深化 “放管服”改革,精简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并免费提供拍照服务,开通支付宝、微信等缴费方式,积极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开通公安微博、微信等,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与群众在线互动交流,接受群众咨询、查询、办事、投诉等。市局建立了24小时公安便民服务自助办证厅,配备自助机3台,使用自助设备累计办理业务168件。三是监督服务载体。市局主要领导经常深入窗口督导检查。纪检部门采取视频巡查、暗访督导、不定时检查等监督方式,对办理窗口业务全程实时监督。设立警民联系箱、意见簿,开展窗口评价,并以走访群众、警营开放、回访服务、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存在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