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贴心服务,办“小事”暖民心。坚持从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觉得到的小事入手,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的满意度。一是实行亲情式服务。分局积极开展“大走访、送温暖”、“关爱儿童”、“帮助特困户”等活动,组织民警结对帮扶孤寡老人、贫困学生等活动,送教育、送资助,用心关心其生活,用实际行动对其生活及学业进行帮助。二是实行一站式服务。本着“把方便让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的理念,在户政、出入境等服务事项中,推行简政放权、“一站式办理”模式,真正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腿、变部门“踢皮球”为自身“多劳动”。并根据群众办理规律,实行弹性工作制,适时调整窗口服务时间,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事宜。19年中、高考时期,分局户政窗口、身份证受理点集体加班,为参考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为考生进行身份信息核准,确保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能够及时办理,不妨碍考生考试正常进行。三是实行互动式服务。借助入户调查、警民恳谈、网上公安等平台,创新推出“贾汪公安微警务”,与群众开展一对一、键对键交流互动,广泛征求辖区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所反映的线索和问题,对公安职能范围内的意见,限时予以办结,对公安职能以外的事项,按照职能管辖、属地管辖的原则,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二、立足群众,抓“小案”稳大局。牢固树立“既要破大案,又要办小案”、“既要能破案、又要会防范”的理念,不可忽视民生“小”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一是集中精力侦办民生案件。站在为民解忧、促进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侦办“小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适时开展针对性的“三类警情”、“春季攻势”等专项行动,制定相关民生案件工作规范,将现行案件侦破纳入考核,集中力量侦破入室盗窃、盗窃电动车、盗窃家禽家畜等民生案件,最大限度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二是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牢固树立“追赃与破案同等重要”的理念,把追赃发还作为侦破案件的重要指标,要求办案部门必须查清赃物、赃款去向,积极追缴非法所得,力争追赃发还率达到40%以上,尽最大努力减少群众财产损失。三是优化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按照“整体防控、精确指导、精准打击”的总要求,进一步优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调整优化辖区巡逻路线及警力配备,全面升级监控设施,成功建设技防城,并建立专职巡防队伍,大幅度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和现行抓获率。
三、细抓隐患,查“小患”换民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将安全检查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做到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一方面,严查严纠民生隐患。建立“定期检查、随时抽查、节点大查”的观念,通过日常查、随机查、重要时期全面查,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隐患“黑点”和安全防范“盲点”。另一方面,协力防范安全隐患。分局定期通过媒体网络、书面简报等形式,向社会各界群众报告公安工作、通报治安情况、宣传防范技巧。开展“法律办我健康成长”、“警民牵手110”等防范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栏、发放资料、播放视频及现场演示等形式,宣传防骗、防盗等方法和技巧,受到了辖区群众的积极肯定。
四、化解矛盾,解“小怨”定治安。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真正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先、解决在小。一是认真调处治安纠纷。把调处治安纠纷作为社区警务的重要内容,规定凡是邻里纠纷引起的、情节相对轻微的治安、刑事案件,必须想方设法调处解决,真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二是创新调处工作模式。由社区民警牵头,实时上门式、说理式调处模式,积极发动乡贤、社区志愿者参与调处纠纷,将法律法规以一种教育、疏导的方法告知矛盾双方,把调处纠纷的过程变成宣传法制的过程,将争吵对骂的过程变为平心静气谈话的过程。积极协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法律调解等各方面力量,建立完善了多调联动、多元调处的工作机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源头预防信访问题。严格执行分管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坚持做到有访必接、有疑必复、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深入开展信访疑难案件化解工作,建立了社区预防、所队化解、分局息诉“三道防线”,坚决防止“小信访”问题演变为“大信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