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民政厅印发通知,根据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和省民政厅等10部门《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组织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在县(市、区)申报和设区市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遴选,确认全省16个地方为江苏省智慧社区建设综合试点单位,我市鼓楼区入选;全省53个单位为江苏省智慧社区建设特色应用试点单位,我市云龙区汉风街道、贾汪区潘安湖街道马庄村、铜山区三堡街道潘楼村、丰县师寨镇魏堂村、新沂市北沟街道北沟村等5个单位入选,试点周期均为2年。
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建设计划步骤,健全全流程管控机制,做到项目化运作、多元化参与、时序化推进。综合试点单位要统筹推进智慧社区信息平台、数据和设施的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完善社区智慧治理服务体系、引导群众通过信息化手段参与社区治理;特色应用试点单位要因地制宜开发社区智慧特色应用场景,重点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智慧化、社区政务(公共)服务智慧化、社区便民服务智慧化、基层群众自治智慧化等重点领域进行探索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