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徐交规〔2023]1号)(以下简称《基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落实《基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提高执法人员对自由裁量权基准的理解和运用,12月25日,邳州交通局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共有100多名执法人员及20多名志愿者参与,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
培训,着重讲解了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表现、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的注意事项,明确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标准和工作规范,对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以及从重行政处罚的概念和具体适用情形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为加大宣传力度,联合志愿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客运站场等人流密集场所进行了广泛宣传。
通过活动,执法人员对自由裁量中的处罚情形、处罚依据、裁量标准等有了深刻的理解,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充分了解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重要性,为保证《基准》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