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能成才,匠心筑梦。为深入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健全完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4〕51号)文件精神,持续健全我市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全链条制度体系,打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晋升壁垒,激活一线技能人才创新活力,按照省《2026年度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方案》要求,徐州市2026年度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全面启动。
一、参评机构
本次评聘实行分类实施、精准遴选,适配不同企业发展规模与产业定位:
✅ 特级技师评聘:面向全市各类型企业广泛开展。
✅ 首席技师评聘:重点面向省内头部企业开展,核心聚焦国家和省重点布局的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相关企业。
二、参评对象
本次评聘面向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参评人员需扎根生产、研发、服务、创作一线岗位,深耕技术技能相关工作。同时需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等。
特级技师参评基本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后,在相应技术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2.具有与参评职业(工种)相应的正高级职称且仍从事本专业领域技术技能工作;
3.取得与参评职业(工种)相应的高级(副高级)职称或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领域技术技能工作累计满5年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4.“全国技术能手”或“江苏工匠”荣誉获得者;
5.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或行业“技能大师” (含中央企业技能大师)称号获得者;
6.牵头编制国家职业标准或省级行业评价规范的专家组 长;
7.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获得“江 苏省企业首席技师”荣誉(2023年以及之前评选的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或列入“江苏省卓越技师培育计划”(2024年至今)。
首席技师参评基本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1.取得特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技术职务)后,在相应技 术技能岗位工作满2年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2.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后,在相应技 术技能岗位工作满8年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3.具有与参评职业(工种)对应的正高级职称,且仍从事 本专业领域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4.“中华技能大奖”或“江苏大工匠”荣誉获得者。
三、参评职业(工种)
参评职业(工种)应当具有正式发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及相应的等级。
四、时间节点
本次评聘工作时间安排:
◆特级技师评聘分两期开展:第一期6月20日完成,第二期10月20日前完成;
◆首席技师评聘工作:10月中旬前全面完成。
五、激励待遇
参评企业应当落实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使用、激烈机制,获聘人员享受相关待遇,可比照本单位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相关待遇。实现技能与职称待遇互通对等,打破技能人才发展待遇壁垒。“匠心筑技艺,技能赢未来”。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制度是“新八级工”人才制度的重要落地举措,是打通技能人才从初级工到首席技师完整晋升通道的关键一环,更是对一线技术工人专业能力、职业价值的高度认可。
咨询电话:徐州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中心,钮兴丽、田野0516-83907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