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医保局创新推出药品价格定期公示制度,通过公开定点药店药品价格,为广大群众购药选择提供参考。目前已公示专项药品价格7期,累计公示25期。
一是精选公示内容。为保证公示达到预期效果,丰县医保局将药店名称、地址、药品名称、商品名、规格、单价、生产企业等群众较关心的项目公示出来,方便群众对比不同药店的专项药品价格并选择更合适的药店购药。
二是确保价格真实。为保证公示价格准确,各医保定点药店填报的相关信息真实,在价格公示工作中,丰县医保局向丰县A级、B级定点药店下发承诺书并要求其准时上报,确保公示价格为当月10日至下月9日期间的真实价格。
三是做好公示调研。为避免因公示药品品规繁多、信息冗长等减弱了群众横向对比效果等问题,丰县医保局提前向多家定点药店进行药品调研,了解群众购药习惯,选择销售量较大的药品种类、规格作为公示对象,精简公示篇幅,确保公示效果。
四是随机抽查检验。要求药店坚持明码标价,保证与公示价格一致,丰县医保局根据上报的公示价格,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抽查过程中存在与上报数据不一致情况,追究药店相应责任并记入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