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民政部发布《关于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的批复》,经组织申报、编制方案、评估审查、试点确认,确定全国108个单位为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徐州市救助管理站名列其中。

民政部于今年3月印发《关于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为期两年的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探索创新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救助管理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着力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救助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试点单位在聚焦完善救助服务网络的有效形式、优化救助服务供给的有效路径、提升救助服务保障能力的有效方法、总结救助管理提质创新的有效制度等方面深入探索、先行先试。通过试点,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功能的区域性救助中心;依托区域性救助中心探索形成一批救助管理区域一体化新模式新机制,总结树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样板;实现试点区域内救助网络更加紧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权责关系更加明晰、工作运转更加顺畅、服务保障更加高效的发展态势,为完善救助管理顶层设计、健全体制机制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