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社保中心收到徐州某单位工伤职工张某海送来的锦旗,对工伤科曹彭海同志帮助其恢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表示感谢。
张某海是伤残等级鉴定为三级的伤残人员,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因工作单位多年未按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费用,所以一直未能享受工伤待遇,多次找单位未果后,来到市社保中心工伤科寻求帮助。工伤科曹彭海经调查了解情况后,积极与单位沟通协调,详细介绍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终于帮助张某海恢复了工伤保险待遇。
领取到工伤保险待遇的张某海非常激动,感谢曹鹏海勇于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帮助其恢复工伤待遇,感谢市社保中心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特送来一面印有“高效规范办实事 依法行政暖人心”的锦旗。
曹彭海同志彰显了“社保人”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和良好形象及优良作风。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将以他为榜样,以群众为中心,继续推动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