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住建局,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加强对工程招标代理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徐政办发〔2016〕12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定于10月下旬开展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对象
2020年监管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活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地为本市的招标代理机构和各类分公司)。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工程招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管理系统中信息报送的真实情况、工程招代理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具体内容:
1.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管理系统和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报送信息(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及专职人员等信息)的真实情况;
2.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签订内容是否完整、合法、合规;
3.工程招标代理的内容和范围是否与委托合同内容相一致;
4.项目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有无肢解发包行为,招标人是否存在规避招标的行为;
5.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法、评标办法等设置是否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
6.评委专家抽取专业是否合规;
7.招标文件收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8.投标保证金收取是否规范;
9.应当公开信息的内容是否按相关要求公示、公告;
10.对投诉异议处理,代理机构是否认真及时予以核查、回复;
11.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是否完整、及时,招投投标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12.有无其他涉及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四)检查程序
1.成立检查小组。由市住建局招投标管理处负责同志带队,一位同志当联络员,另配2名检查人员。检査人员在“工程招标代理双随机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2.确定受检单位。通过招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在符合受检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中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受检单位,受检单位数量不少于3个。
3.开展检查工作。现场核对在招标代理管理系统中信息报送情况;查看招投标档案资料,检查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行为。通过招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每个受检单位随机抽取2个招标代理委托合同(2个项目),检查其合同范围内一个标段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档案资料。
4.反馈检查情况。检查结束后,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表上由检查组成员、受检单位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二、检查结果处理
(一)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并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公布。
(二)列出整改问清单,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的问题依法查处。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负责跟踪监督,复查代理机构整改到位情况。
(三)依照《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记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系统。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工作落实。“双随机”检查是加强代理机构管理的手段之一,各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将“双随机”检查与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加强部署,迅速行动,对本辖区内的代理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
(二)抓好问题整改。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做好检查记录,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表。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通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整改问题清单,限期进行整改。违法违规的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移交相关单位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两法衔接”要求,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严守工作纪律。检查工作要注重实效,讲求效率,公平公正,依法检查不得影响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检查中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检查程中的各项记录、文件、处理结果等资料应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情况记录表
2.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检查时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8日
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情况记录表
受检单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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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存在问题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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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是否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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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填报是否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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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人员信息填报是否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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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代理的内容和范围是否与委托合同内容相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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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有无肢解发包行为,招标人是否存在规避招标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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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法、评标办法等设置是否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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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专家抽取专业是否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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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收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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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收取是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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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公开信息的内容是否按相关要求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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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诉异议处理,代理机构是否认真及时予以核查、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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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是否完整、及时,招投投标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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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其他涉及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
受检单位代表: 检查人员:
附件2
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检查时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招标代理专职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3.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
4.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存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