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0日,市医保局组织召开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会议,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玲同志出席会议,市局基金监督处、市医保中心、市医保基金监督检查所、各县(市)区医保局分管领导、基金监管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了2020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肯定了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存在的不足;并对2021年全市的基金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贯彻《条例》,推进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建设;二是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三是系统设计,全面提升医保智能监控水平;四是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基金监管组织保障。
余玲同志对2021年基金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基金监管责任担当;二是深化源头治理,做好2021年基金监管工作;三是学习贯彻《条例》,全面提升基金监管能力;四是守纪律讲规矩,做廉洁自律表率;五是拓展宣传方式,勇于创新突出特色亮点。
会议最后,市局法规处庄栋凯处长针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对医保行政处罚的影响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