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丰县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近日,丰县医保局开展了专项稽核整治行动,对全县A级、B级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检查。
一是摸清目标底数,明确检查内容。对全县4家A级定点零售药店和39家B级定点零售药店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重点检查A、B级定点零售药店是否设置“医保集采药品、国谈药品销售专区”,专区是否配备不少于80 种集采药品,专区内通过省阳光采购平台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销售是否严格按照平台挂网价格零差率销售等。截至目前,共检查定点零售药店22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的问题,根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定点零售药店限期整改到位,目前已整改12家。
二是拓展监管载体,加强部门协同。拓宽基金监管渠道,结合互联网+监管系统,对定点零售药店实行智能监控全覆盖,实时监测定点零售药店售药情况,及时发现诱导、协助参保人虚假购药、串换药品、返还现金或实物等欺诈骗保行为。要求定点零售药店依照协议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服务参保群众的能力。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以查促改,不断规范医保售药行为。通过多种稽核模式,逐步构建完善“立体化”的稽核体系,保证了监管工作无死角。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促进依法行政。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医保政策,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工作群等渠道,不定时推送曝光典型案例,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基金安全的舆论氛围。发放宣传彩页8万余份,普及医保知识,提高群众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自觉性。为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共组织内部业务培训3次,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促进《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