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徐州市普济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徐州市普济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数据不一致、处方无诊断或无审核、超量配药的违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A级)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2分;
2.违约费用13495.70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4217.31元。
二、徐州市广济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堤北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徐州市广济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堤北药店存在未按规定销售药品、医保进销存系统数据不一致等违规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A级)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1分;
2.违约费用21694.73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6508.42元;
4.药品进销存管理系统数据不一致问题责令整改。
三、徐州山水华美老年护理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徐州山水华美老年护理院存在不合理用药、用药与诊断不符、诱导参保人员发生医疗费用、违反医保三个目录收费标准有关规定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3分;
2.违约费用12379.39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1698.45元。
四、徐州市泉山区西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徐州市泉山区西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诱导参保人员发生医疗费用、违反入院指征、治疗无诊疗记录和违反医保三个目录收费标准有关规定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2.5分;
2.违约费用955465.05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5623.61元。
五、徐州经济开发区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徐州经济开发区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违反医保三个目录收费标准有关规定、诱导参保人员发生医疗费用的违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2分;
2.违约费用34940.18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9889.02元。
六、徐州奎园医疗门诊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徐州奎园医疗门诊部存在违反医保三个目录收费标准有关规定、未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1.5分;
2.违约费用90892.4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21810元。
同时该医院还存在将医保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串换为目录库可收费甲类项目使用医保支付的行为,鉴于该机构主动退还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处造成基金损失金额1倍罚款人民币3660.8元的行政处罚。
七、铜山文慈眼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铜山文慈眼科医院存在违反三个目录库收费、诱导参保人员发生医疗费用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二级、三级)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2分;
2.违约费用482811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98924.4元;
八、铜山东方恒德中医门诊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铜山东方恒德中医门诊部存在串换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支付、无试剂购进记录的违约行为。检查当日,铜山东方恒德中医门诊部不配合医疗保障部门监督检查。
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1分;
2.违约费用103349.8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31004.94元。
给予该机构责令改正并约谈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处罚。
九、徐州市铜山区伊庄镇吕梁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徐州市铜山区伊庄镇吕梁卫生院存在过度医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以及其他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2.5分;
2.违约费用460124.99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138010.8元。
十、徐州市铜山区房村镇郭集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徐州市铜山区房村镇郭集卫生院存在违反三个目录库收费标准、串换收费、进销存不一致、过度检查、不符合入院标准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4分;
2.违约费用892995.65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267817.79元。
十一、徐州市铜山区沿湖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徐州市铜山区沿湖卫生院存在违反三个目录库收费标准、串换收费、进销存不一致、超诊疗范围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6分;
2.违约费用1022453.85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306687.9元。
十二、徐州铜山康翔护理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徐州铜山康翔护理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收费、超范围诊疗、进销存不一致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6分;
2.违约费用890795.53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267238.66元。
十三、徐州仁博康复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徐州仁博康复医院存在诱导并提供过度医疗服务、使用医保基金支付医保政策范围外费用、违反医保三个目录收费标准有关规定、患者不符合入院标准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二、三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4分;
2.违约费用125699.74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37709.92元。
十四、徐州矿务集团第二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徐州矿务集团第二医院存在违反医保三个目录收费标准规定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二、三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1分;
2.违约费用294659.80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88397.94元。
十五、丰县常店镇马楼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丰县常店镇马楼卫生院存在违反医保三个目录收费标准规定、违反耗材零加价、违反病历书写规范、超范围诊疗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6.5分;
2.违约费用534739.8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158081.94元。
十六、丰县师寨镇史小桥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丰县师寨镇史小桥卫生院存在违反三个目录收费标准、违反耗材零加价、超医保范围支付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3.5分;
2.违约费用411730.56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109842.40元。
十七、丰县艾眼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丰县艾眼中医医院存在违反三个目录收费标准、虚构诊疗项目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5分;
2.违约费用88095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26428.5元。
十八、丰县西成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丰县西成医院存在违反三个目录收费标准、虚构医疗服务费用、违反病历书写规范、超执业范围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2022年年度考核分9.5分;
2.违约费用102101.14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30399.04元。
十九、丰县宋楼镇刘王楼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丰县宋楼镇刘王楼卫生院存在违反三个目录收费标准、违反耗材零加价、超医保范围支付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3.5分;
2.违约费用450982.42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134801.53元。
二十、沛县魏庙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沛县魏庙镇中心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收费、耗材未执行零差率、使用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外费用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4分;
2.违约费用1329201.42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398760.43元。
二十一、沛县安国镇朱王庄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沛县安国镇朱王庄卫生院存在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虚计费用、耗材未执行零差率、使用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外费用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9分;
2.违约费用758309.94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227492.98元。
二十二、沛县九龙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沛县九龙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使用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外费用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3分;
2.违约费用223628.9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42627.75元。
二十三、沛县永安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沛县永安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使用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外费用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3分;
2.违约费用312138.5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61329.06元。
二十四、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过度诊疗、对照错误、使用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外费用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二、三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3分;
2.违约费用1188945.63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356683.69元。
二十五、睢宁县庆安镇卫生院(龙集分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睢宁县庆安镇卫生院(龙集分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收费、违反医保三个目录收费标准、超医保支付范围收费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3分;
2.违约费用573259.07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171977.72元。
二十六、 睢宁县邱集镇卫生院(王林分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睢宁县邱集镇卫生院(王林分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收费、违反医保三个目录收费标准、超医保支付范围收费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3分;
2.违约费用609949.08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182984.72元。
二十七、睢宁五一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睢宁五一医院存在违反医保三个目录收费标准、超医保支付范围收费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2分;
2.违约费用339042.2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101712.66元。
对检查发现的低标准检验项目串换为高标准检验项目收费违规行为,该机构主动退还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人民币32162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八、邳州市宿羊山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邳州市宿羊山镇卫生院存在串换收费、违反医保三个目录收费标准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2分;
2.违约费用475484.18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142645.25元。
二十九、邳州市占城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邳州市占城镇卫生院存在串换收费、违反医保三个目录收费标准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2分;
2.违约费用662261.61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198678.48元。
三十、邳州嘉禾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邳州嘉禾医院存在串换收费、违反医保三个目录收费标准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2分;
2.违约费用897582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269274.6元。
对检查发现的低标准检验项目串换为高标准检验项目收费违规行为,医疗机构能够主动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人民币603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一、邳州爱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邳州爱康医院存在串换收费、违反医保三个目录收费标准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4分;
2.违约费用775990.6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232797.18元。
三十二、新沂市港头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新沂市港头镇卫生院存在串换收费、违反医保三个目录收费标准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2分;
2.违约费用293015.37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87904.61元。
三十三、新沂市高流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新沂市高流中心卫生院存在串换收费、违反医保三个目录收费标准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2分;
2.违约费用449332.07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134799.62元。
三十四、新沂城南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开展第一批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发现新沂城南医院存在串换收费、违反医保三个目录收费标准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2分;
2.违约费用431648.3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129494.49元。
三十五、新沂新博爱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新沂新博爱医院有限公司存在串换收费、违反医保三个目录收费标准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2分;
2.违约费用577935.54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173380.66元。
三十六、睢宁观音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7月,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睢宁观音医院有限公司存在串换诊疗项目收费、违反医保三个目录收费标准、超医保支付范围收费的违约行为。依据《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一级医院)相关规定,对该定点机构处理如下:
1.扣除年度考核分3分;
2.违约费用34845.7元予以追回;
3.处违约金10453.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