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采购是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是有效激励手段。贾汪区医保局认真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切实发挥政策正向激励作用。今年一季度已向12家公立医疗机构拨付第四批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共计21.11万元。
积极部署、压实责任。成立以局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医保中心主任具体负责,招采科、稽核科、财务科抽调具体负责人员为成员的专项督查小组,积极落实国家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
严格考核、精准测算。重点围绕公立医疗机构执行药品集采规定、合理控制药品费用和落实集采、价格等情况,现场抽取相关资料逐项进行考核、打分,并将考核结果通过网络进行公示。同时,根据省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医保信息系统及各公立医院提供的相关数据信息,精准测算核定结余留用比例及金额。
及时拨付、充分激励。根据考核结果,区医保中心及时拨付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结余留用资金用途由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激励其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结余留用政策的有效实施,为降低“虚高”药价、减轻群众负担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