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全面落实城市建设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切实把“2+8+3”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落地落实。根据省住建厅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经研究决定,由市住建局有关局领导带队组成督导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和宣讲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7月下旬至8月底。
二、督导内容
(一)专项督导
1.各地区加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情况,包括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等;2.各地区推进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两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包括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以及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情况和近期工作推进情况等;3.国务院、省、市专项督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4.发生安全事故的地区在汲取教训、制订整改方案等方面的举措;5.“安全生产月”工作开展情况。
(二)安全生产宣讲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安排部署,由局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
三、具体安排
每个地区计划督导1天。
(一)督导组到达后随机抽取一个建筑施工项目和一个城镇燃气点进行检查(包括台账资料检查),并现场反馈。计划半天。
(二)听取县(市)区(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开展安全生产宣讲。计划半天。
四、工作要求
1.建筑施工方面:要提前向督导组提供所有形象进度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主体结构出地面但未封顶)的建设工程项目清单;城镇燃气方面:提供相关城镇燃气点有关信息资料。
2.各督导组检查宣贯要留有影像和检查情况资料,督导结束后由各组向局安全处报送督导宣讲情况书面材料(检查隐患及整改情况,按两照一表闭合,被查地区书面汇报、宣讲影像资料)。各组可以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家参加督导检查,督导时间各组自行安排。
3.各督导组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有关规定,车辆保障请提前2日报安监处统一申请用车。
联系电话:66998100,联系人:陶兴盛
附件:督导分组安排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