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强化基金监管,沛县医保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医疗机构集采执行情况考核和结余留用资金核算工作。
一是组织动员到位。组织召开全县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专项工作培训会议,就考核内容、标准、步骤进行详细解读,并对数据填报注意事项进行安排,确保全县29家定点医疗机构提取数据准确、填报数据规范。
二是沟通协调到位。及时收集梳理各医疗机构在国家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专项工作中反馈的问题以及数据填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做好业务沟通协调,确保结余留用专项考核工作按时完成。
三是严格考核到位。分成两个考核小组,由分管副局长带队,考核组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对标考核标准,采取平台调取数据、查看财务报表、查阅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药品公示价格等方式,逐项进行检查。考核结果在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阳光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