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房地产评估行业监督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27 号)“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和设区城市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成立评估专家委员会,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做出的复核结果进行鉴定”等相关法律法规,2022年5月19日下午,我局召开了徐州市房地产评估行业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评审会。
评审专家由省房地产评估行业4位专家,市十二届党代表、县政协常委、区政协委员、职业律师、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局法规处、局信访办负责同志等15人组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曹辉同志参加了会议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我局对成立徐州市房地产评估行业专家委员会这项工作依法按照规范程序进行,下发了《关于成立徐州市房地产评估行业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明确推荐条件和推荐程序。自下而上进行推荐,共收到43份个人申请、机构盖章的有效申请表,经过初选,29名进入评审名单。会上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就推选过程和有关事项作出了说明,评审专家代表就评审事项发表了意见,15位评审专家对专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投票表决,投票结果29名专委会组成人员全部通过评审。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曹辉同志对成立徐州市房地产评估行业专家委员会这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成立房地产评估行业专家委员会的重要性。专委会的成立对我市房地产评估行业具有重大意义,他将在处理评估工作中遇到的纠纷、异议报告鉴定等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估价行业健康发展。二是依法依规做好对专委会的监管工作。依照《资产评估法》、《房地产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专委会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对处理纠纷、异议鉴定等务必做到独立、客观、公正、规范。建立专家委员会成员完善机制、建立信用分制度,要树立正气,减少干扰,依法依规评估执业。三是不断提高专委会成员的工作能力和自身素质。要经常性组织培训,提高从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加强外出学习交流,取长补短。注重研究学习,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召开业务报告会等形式,增进行业内部交流。
评审结束后,将对29名专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公布徐州市房地产评估行业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专委会工作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