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开启“十四五”法治交通新篇章,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2.系统谋划实施新时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江苏省法治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法治徐州建设规划(2021-2025)》以及省法治交通规划要求,争创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示范单位,形成法治交通建设品牌效应。
3.全面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江苏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健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党组织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健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和机制。履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4.积极参与全省法治交通建设“争做示范”活动。贯彻实施《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办法》,积极培树争创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示范单位、示范项目,强化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法治建设整体质效的提升。
二、全面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5.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厘清职责边界,畅通运行机制,完成机构组建,确保各项职能划转有序承接,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强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梳理、规范执法事项,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县(市、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跟踪,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落地见效。
6.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动态梳理、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继续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承接工作,确保衔接到位。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积极运用一体化在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建立审批监管衔接机制,提高监管水平。加强“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管理,监管事项覆盖率90%以上。
7.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完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示范教学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检查案卷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制定我市三年行动计划,健全监管标准和规则,建立监管新体系、新机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发挥社会协同共治作用。制定市局“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确保执法检查的计划性、规范性。深化市场监管系统等监管平台运用,持续做好监管行为数据采集、归集、共享工作。
8.加强和规范信用监管。高质量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和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行业重点领域实施信用监管示范,提高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差异监管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促进信用手段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的监管应用。根据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程度和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考量安全生产、质量环保、守法履约、社会责任等,探索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促进运用信用手段发挥行业监管应用实效。在“两客一危”、超限超载、交通建设市场等领域全面落实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实施联合奖惩。依托监管平台,加强违法累计记分、消分的管理。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以政务服务类为主的信用承诺制度。进一步提高“双公示”数据质量。
三、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9.积极推动重点领域立法。积极适应行业发展需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高质量组织《徐州市水路交通运输条例》立法调研、草案起草等立法前期工作,争取列入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项目。按市人大、市政府工作部署,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评估和专项清理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江苏省交通运输高质量立法的实施意见》。
10.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徐州市司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和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继续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管理。制定落实《2021年市局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1.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徐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开展。制定2021年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2.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继续用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大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回复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复议诉讼办理等方面的参与度,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1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继续落实市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到程序完备、工作留痕、结果可查。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时,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增强公平性、科学性和操作性。
五、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部厅部署,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确保实施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维护道路水路通畅、运输秩序平稳和人员物资运输安全等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加快构建“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的综合执法新模式,深入推进污染防治、“两客一危”、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重点领域高质量执法,提高非现场执法比例,提高精准化执法水平。编制我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与强制事项清单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对照清单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强制、许可案卷评查标准,提升执法案卷制作质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扩容交通轻微违法不处罚事项清单。推行说理式执法,善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
15.深入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三项制度”配套机制和保障制度。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谁执法谁公示”,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深入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创新机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16.提升执法业务技能水平。贯彻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组织参加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举办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骨干能力提升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测试,督促熟练掌握执法和业务技能。完善执法人员在岗培训、业务能力考核等制度,制定并落实年度培训计划,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汇编执法典型案例,推行执法系统办案环节工作指引。
17.继续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按照省厅和综合执法监督局“四基四化”建设工作安排,推进全系统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和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交通基层执法站所规范化水平,力争走在全省前列。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执行省厅基层执法站所装备标准化建设标准和执法手段信息化配套标准,开展执法机构外观形象建设试点,打造特色基层执法站所。
18.探索联动协同监管机制。畅通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以及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长三角区域省市的数据互联互通渠道,探索实施跨区域、跨部门、多层级的联动协同监管。探索实施区域交通运输标准互认,推动执法协同,加强合作,推进跨区域交通联合执法。进一步推广实施长三角区域交通运输电子证照共享互认,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多领域的信用互认和联合惩戒机制。
19.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执法人员在岗培训,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严格执法证件申领、审批、发放,组织开展执法证件年审工作,有序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转岗培训和执法证件换领工作。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20.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力争按时答复率、满意率100%。提升政策宣传解读质量,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风热线、新媒体等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强化各渠道舆情信息汇聚共享,提升舆情监测处置和分析研判能力,及时准确回应公众诉求,总结舆情分析处置成效,通过重点难点问题和共性诉求的解决,推动行业治理与服务质量提升。
21.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计划管理,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评议。加强对执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的监督,突出安全生产执法、货车超限超载执法、污染防治执法等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狠抓执法检查计划执行,采取领导分级联系包挂形式,定期对下级执法机构执法检查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督查指导,并将执法计划部署和落实情况纳入相关考核。依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业务平台实施在线监督,提高监督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制度,定期上报行政执法分析报告。
22.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和结果公开,重点公布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加强行政执法和办事服务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做好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打造阳光、公开、透明政府。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3.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加强12328(96196)热线的运行管理,推进交通运输热线与“12345在线”协同联动。完善投诉问题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强化群众诉求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有序推进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解决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各类矛盾问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矛盾,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全力做好建党100周年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
24.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落实市行政诉讼败诉责任追究办法和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办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100%。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反馈相关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100%。适应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制度。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分析研判,提高全系统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
八、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
25.深入推进行业普法工作。加强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的宣贯实施,组织做好《江苏省公路条例(修正案)》《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普通国省道管理办法》等新出台和实施的法规规章宣贯工作。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继续加强执法案例指导,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研究创新普法新机制新方法,打造交通行业特色普法品牌,培育行业法治文化。组织开展12·4宪法日普法宣传,继续实施“法律六进”和法治宣传全屏计划,参加《给你说法》栏目线上活动,提升行业普法工作水平和实效。
26.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培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编制学法手册,举办法治讲座,开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听庭评审,不断提升交通运输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适时组织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
27.落实法治工作经费。为全面有效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