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宣传推广各地在培育选树金牌调解组织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加强全市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推送 “金牌调解组织” 建设的经验做法,供各地学习借鉴。
省级金牌:----丰县常店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鼓楼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以专心、细心和精心守护和谐劳动关系——徐州市丰县常店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常店镇自2018年开始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始终坚持“队伍建设、基层覆盖、预防先行”的工作方法,建立健全畅通有序、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网络,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2021年至今,常店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接处案件158件,调解成功155件,调解成功率达98%。涉案资金331.2万元,当事人满意度达95%以上。先后获得“江苏省创业示范基地”“江苏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区”“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优秀基层调解组织”“江苏省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等荣誉称号。

专业的调解队伍,一流的服务能力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设立了维权调解登记受理窗口,配备了专用的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办案办公设备设施。成立了由镇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劳动保障、工会、司法等部门骨干人员担任调解员及书记员,并邀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等专业力量担任兼职调解员。每名调解员均接受系统培训并通过考核,持调解员证上岗,保证办案人员专业化,采用规范的业务术语和业务流程,建立案件办理约束、案件监管、回访反馈等机制,确保服务质量,形成工作闭环。


织密调解网格,直达基层末梢
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提高服务质效。常店镇在辖区27个村设立了基层调解工作室,6个规模企业设立企业调解站。深入企业倾听诉求,及时了解劳资双方需求,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及时、就近、快速处理纠纷,实现了矛盾化解在基层。据统计,67%的纠纷案件通过基层调解组织得到解决,有力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开展普法宣传,预防争议发生
常店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深入宣传“两法一条例”,多方配合、合力组织开展大型劳动普法宣传活动。深入企业一线,了解劳资双方需求,针对性开展培训,重点向企业负责人、企业人事主管普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过程等法律知识,帮助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以避免劳动争议发生。召开座谈会与广大劳动者面对面,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使其不断增强法律观念,增强自我维权意识。
常店镇将以创建省级金牌调解组织为新起点,更新思想观念,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以更加务实的作风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维护一方社会稳定。
延伸法律援助触角 深化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徐州市鼓楼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近年来徐州市鼓楼区总工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积极探索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方法,不断拓宽劳动争议化解路径,联合区人社局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劳动争议案件委托调解工作机制。通过“仲裁+工会”调解方式高效化解劳动纠纷,筑牢职工维权防线,促进了区域内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

2020年以来,鼓楼区总工会和鼓楼区人社局紧扣民生需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率先在全市成立“仲裁+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区总工会积极与区人社局对接,推进在区仲裁机构派驻工会调解组织。区总工会驻区人社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职工法律援助站双双挂牌,开启了“仲裁+工会”裁调对接新模式。经过不断摸索,在资金支持、人才保障、制度衔接、案件办理、结案审查等环节逐项突破,走出了一条劳动纠纷多元化解的新路。仲裁机构将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第一时间委托工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由仲裁庭开庭审理,建立了化解劳动争议的快速绿色通道,使得调解结案率显著提升,一方面提高了仲裁机构的办案效率,一方面为职工降低了维权成本,实现了把劳动仲裁纳入职工维权服务体系。调解委员会自成立至今年底,已接收调解劳动争议案件620例,调解成功414例,经调解后双方自愿和解撤诉案件17例,涉案金额1040.42万元,调解成功率达到84.84%,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同时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21年荣获首批省级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严格建设标准,夯实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场地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多方协调,统筹布局,按照“有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台账”的标准,建设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统一挂牌,公示调解员名册、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及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劳动者投诉统一登记、转交办和限时办结反馈程序,实行“一站式”调解服务。
强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调解工作人员。工会、人社、司法共同组建了一支13人的兼职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定期组织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邀请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劳动法律方面的专家、领导进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及调解专业知识培训。今年6月份组织全区40余名工会、人社、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资格证考试,考核合格后,统一发放调解员证,为进一步推进多元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提供了后续人才保证。

建立健全制度,规范高效处理劳动争议委托案件。依托市总工会出台的《徐州市劳动争议案件委托调解实施办法(试行)》先试先行,配套制定了办案流程、调解员行为规范、结案手续等制度,确保委托调解工作做优做细做实。同时吸收借鉴司法局、人社、法院等经验做法,设计制定了一系列工作用表、规范用语、调解技巧等,不断提高调解能力水平。
增进调解实效,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在办案过程中,对于职工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将调解与援助相结合,维权与服务相统一,保证职工利益最大化。
开展专项行动,延伸阵地法律服务职能。充分拓展“工会调解室”职能,联合区人社局深入辖区企业,有针对性的对企业开展个性化法律体检,精准指出其在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漏洞与错误,出具建议书,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截至目前,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场次,联合开展企业劳动用工专项法律监督检查4次,涉及企业80家。


坚持“三步走”加速器,为调解工作提质增效。调前:深入沟通、摸清诉求。委员会在接到区仲裁机构委托的劳动争议案件后,迅速安排两名调解员,查阅卷宗、分析案情,通过电话沟通,摸底情况,找出劳动争议焦点;调中:理论和技巧相结合、力促调解成功率。调解员利用专业的知识,灵活的调解技巧,面对不同的群体,采用不同的方法,严密的逻辑思维加上适时的“圆场话”,大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调后:释法解疑、注重服务延伸。抓住每一次和企业负责人当面交流的机会,向其宣传劳动保障政策,将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