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市民政局(老龄办)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开展2025年全国敬老爱老助老先进典型推荐工作有关事宜进行部署。
根据民政部和全国老龄办评选工作安排部署,此次评选表彰全国“敬老文明号”不超过1300个、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不超过2000名。全国“敬老文明号”的评选对象为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等,参选对象应当符合相应基本条件,如积极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拓展对老年人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即在提供公共服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传承弘扬孝老爱亲优秀传统文化、促进老有所为、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评选对象为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选对象应当符合相应基本条件,如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重家风、重家教,孝老爱亲,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通知》明确,在推荐程序上遵循自下而上、组织推荐、逐级审核、择优评选的原则,各县(市)区民政局、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最多可推荐1个全国“敬老文明号”和1名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候选。拟申报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填写《全国“敬老文明号”推荐审批表》或《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推荐审批表》,由所在单位或村(社区)采取适当方式在本单位或村(社区)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各县(市)区民政局、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市民政局(老龄办)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和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材料等进行核准和公示,向省民政厅(老龄办)报送推荐材料;省民政厅(老龄办)按程序要求审核、公示后报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委员会复审、公示、发布。各推荐单位需要于2025年6月20日17:30前,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详情咨询: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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