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专项督查整改视频会议精神,全力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政策和集中带量采购制度落地落实,市医保局于9月6日-9月23日,对市本级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阳光采购专项调研督查行动。市医保局二级调研员吴成全带队分别赴市中心医院、徐医附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第71集团军医院等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调研督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立彪、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吕康锋分组参加了活动。各县(市)、区局属地同步开展督查行动,实现了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专项调研督查全覆盖。

此次调研督查活动采取医院自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提取数据、面对面反馈、书面通报等方式,重点围绕五个方面进行:一是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政策情况,违规线下采购情况及主要原因。二是国家和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重点督查国家第一批药品集采第二个合同期、国家第三批药品集采、省第一批药品集采的执行情况。三是国家和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重点督查国家冠脉支架集采、省第二轮耗材集采、省第三轮耗材集采、省第四轮耗材集采的执行情况。四是公立医疗机构与省阳光采购平台联网对接情况,院内采购、HIS系统数据标化及与省平台数据比对情况。五是督查组需要了解的其他有关情况。
通过专项调研督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各医疗机构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面对面进行反馈,并书面通报情况,进一步找准原因和症结所在,深入分析研判整体形势,明确下步监督管理重点,压实落实政策的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为省、市医保部门完善制度政策、优化平台功能等提供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