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2026年度全市乡土人才乡村振兴技艺师(中级)、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初级)申报评审工作正式开启!扎根乡野的能工巧匠、技术能手、产业带头人,拥有专属职称通道啦!
为深入落实乡村人才振兴部署,实施“十五五”乡土人才培育工程,本次评审坚持破“四唯”导向,不唯论文、重实绩、看带动,重点考察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三带”成效,让扎根基层、身怀绝技的乡土人才获得专业认可。
一、申报对象范围
1.适用于扎根在基层、活跃在民间,并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现代农业技术应用推广、传统技艺与非遗传承、乡村产业经营管理等与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乡土人才,具体适用范围如下:
(1)乡土技艺技能类:包括从事乡土技艺技能工作的“土专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能工巧匠、民间艺人。
(2)技术应用与推广类:包括从事乡土技术创新应用、推广服务、绿色智慧技术推广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经营管理类:包括从事乡村产业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
2.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个人现有主系列职称申报转评同级乡土人才职称,其获得的乡土人才职称仅作为个人辅系列职称,不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的依据。
3.已申报我市2026年度其他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乡土人才职称评审。
4.没有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业绩的,不得申报。
二、乡村振兴技艺师申报评审条件
学历、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可初定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
(二)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3年;或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5年;或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8年;或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
(五)具备高中毕业学历,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11年;或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5年,可申报评审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
(六)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15年;或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6年,可申报评审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
(七)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可直接申报评审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
(八)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的,可直接申报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
1.被认定为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2.获得省乡土人才“三带”能手以上荣誉。
3.获得设区市党委、政府(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奖励。
4.获评市级以上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等载体平台负责人、领办人。
5.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且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专业能力和业绩要求:
(一)乡土技艺技能类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和条件第2~7之一:
1.熟练掌握某项技艺技能,对关键工艺有传承创新,在当地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高水平的代表作,在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中发挥较大作用。
2.作为主要成员参加过市级以上举办的技艺技能展演活动或本人的作品参加省级以上专业展览1次以上。
3.主要参与完成市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
4.独立(或主要设计负责人)完成2项以上具有一定艺术或收藏价值(经评审专家组认定)的民间工艺作品的设计、制作,或被县级以上美术馆、珍品馆、博物馆、非遗展示馆征集或收藏本人作品2件以上。
5.获得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新秀;或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专业(人才)称号。
6.被认定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7.参加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二)技术应用与推广类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和条件第2~6之一:
1.熟练掌握某项实用技术,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与建设,能够解决实践中的技术难点,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2.实践技术或方法等工作总结编入市级以上实用技术手册等刊物1篇以上。
3.参加市级以上部门下达的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省级下达的项目。
4.获得相关知识产权成果1项以上,并在实际生产中得到应用,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5.实用技术特长明显,获得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新秀;或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专业(人才)称号。
6.参加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或参加全国农民教育培训说课大赛省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三)经营管理类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和条件第2~6之一:
1.接受新理念、新知识能力强,注重学习现代科技、信息等手段,参与创办小规模企业或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载体平台,或组织开展各平台网络营销,在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中发挥较大作用。
2.创办或参与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就业10人以上;或者加入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辅导创办或指导运营2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3.负责或参与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事)建设与运营,开展集成式、全过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5个以上。
4.作为主要成员推广、销售农副产品、乡村工艺作品,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或者参与网络营销农副产品、乡村工艺作品,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
5.获得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新秀;或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专业(人才)称号。
6.参加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或参加全国农民教育培训说课大赛省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三、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申报评审条件
学历、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下同)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含技工院校技师班毕业,下同),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下同),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
(三)具备高中学历(含中专、职高、技工院校,下同),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5年,可申报评审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
(四)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满7年,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业绩要求的,可申报评审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
(五)具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可直接申报评审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
专业能力和业绩要求:
(一)乡土技艺技能类
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和条件第2~6之一:
1.掌握乡村振兴相关技艺技能,在技艺传承、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中发挥积极作用。
2.作为主要成员参加过县级以上举办的技艺技能展演活动或本人的作品参加市级以上专业展览1次以上。
3.参与县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
4.独立(或主要设计负责人)完成1项以上具有一定艺术或收藏价值(经评审专家组认定)的民间工艺作品的设计、制作。
5.被认定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6.参加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二)技术应用与推广类
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和条件第2~6之一:
1.掌握乡村技术推广领域相关实用技术,能解决相关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问题,提高生产效率,经济效益超过当地平均水平。
2.实践技术或方法等工作总结编入县级以上实用技术手册等刊物1篇以上。
3.参加完成县级以上部门下达的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并完成乡镇级下达的项目。
4.被认定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5.参加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6.参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年培训带动周边农民百人以上。
(三)经营管理类
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和条件第2~6之一:
1.接受新理念、新知识能力强,注重学习现代科技、信息等手段,创办或参与管理农业企业或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载体平台,或掌握各平台网络营销技能,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2.创办或参与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就业3人以上;或者加入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辅导创办或指导运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3.参与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事)建设与运营,开展集成式、全过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3个以上。
4.作为主要成员推广、销售农副产品、乡村工艺作品,年销售额10万元以上;或者参与网络营销农副产品、乡村工艺作品,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
5.参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绩,年培训带动周边农民百人以上。
6.参加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通过互联网统一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在“个人办事”中选择“人才人事”,再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中的“职称评审申报”点击“申报”,在线如实填写、提交相关申报信息后(在申报基本信息中的“申报级别”,选择“中级”或“助理级”;“申报专业”,选择“工程”—“乡土人才”—“技艺技能”“技术应用与推广”“经营管理”中相对应的专业;“申报评委会”,选择“徐州市乡土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打印方式:“个人中心”—“我的办件”—“职称评审申报模块的查看办件详情”—“申报表下载”,并按本通知有关材料要求准备相应纸质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9:00至11月27日17:00,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2.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盖章,申请人上传单位同意申报的证明。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工作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受理审核。
3.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本地区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并在部门网站上(或以其他公开方式)公示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核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示结束后,在《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相应栏目盖章,于12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并在省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中提交初核通过人员信息。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材料时须提供《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附件1,用Excel做表),电子文档同时发至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
五、申报材料
1.《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成A4纸后从中间骑缝装订,每份按内容要求签字盖章。
2.申报人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公示情况证明,须加盖公章。
3.申报人职称申报材料合订本,编页码,左侧竖向胶装,不要使用拉杆或订书钉装订。具体内容为:凡可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系统查验核实的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继续教育证书等,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纸质复印件;无法通过系统核验的,须提供复印件。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个人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参展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专利受让单位的经济效益证明、带动群众充分就业、带领农户增收致富的效益证明、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的社会与经济效益证明等,提供材料应与《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所填内容相符。
4.申报材料装入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或文件袋,档案袋正面贴上《申报材料袋封面》(附件2)。《申报材料袋封面》用A4纸打印,填写信息后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评审结束一年后集中销毁。
注意:未在网上填写申报信息、未经过人社职称部门逐级审(复)核的视为无效申报,申报材料不予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市人社局不直接受理申报人员个人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
咨询渠道
市乡土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地址:市行政中心东三区369室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联系电话:85609896。
丰县职称部门地址:丰县新城区行政中心西一号楼525室丰县人社局人才开发股,联系电话:89217708。
沛县职称部门地址:沛县县委西楼729室沛县人社局人才开发股,联系电话:89675666。
睢宁县职称部门地址:睢宁县东升街35号睢宁县人社局402室人力资源办公室,联系电话:68069559。
邳州市职称部门地址:邳州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210室邳州市人社局人才开发股,联系电话:86336398。
新沂市职称部门地址:新沂市钟吾南路17号城投大厦909新沂市人社局人力人才资源管理和对外合作股,联系电话:88898366。
铜山区职称部门地址:铜山区科技创业大厦B733室铜山区人社局专技股,联系电话:68936629。
贾汪区职称部门地址:贾汪区府后街1号区政府A楼219室贾汪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联系电话:66889667。
鼓楼区职称部门地址:鼓楼区中山北路253号鼓楼区人民政府113室鼓楼区人社局人力资源股,联系电话:87636102。
云龙区职称部门地址:云龙区和平大道66号云龙区政府749室云龙区人社局人才开发和人力资源管理股,联系电话:80803749。
泉山区职称部门地址:泉山区解放南路延长段26号泉山区政府317办公室泉山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联系电话:85806118。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职称部门地址:经开区科技大厦1022室经开区组织人事部人才办,联系电话:83255157。
以技立身,以绩评才!欢迎符合条件的乡土人才积极申报,亮出本领、收获认定,在乡村振兴舞台上发光出彩!
附件:1.2026年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2.申报材料袋封面
3.申报材料附件目录
4.《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人社职〔2025〕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