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的推广和应用,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徐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推广实施办法》,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11月7日;
4.有关意见,请以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于公示期内反馈至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6-66998083,0516-66998073
电子邮箱:xzjsjyp@163.com
邮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566室。
附件1:《徐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推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2:《徐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推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