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执法局《关于开展百企千艘游览船舶安全体检服务的通知》和市交通执法支队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的要求,4月23日、24日,水上大队联合海事大队深入市区4家水上游览经营单位,开展节前游览船舶安全“体检”集中日活动。
活动中,执法人员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告知严格落实乘船“四不准”要求:即乘客不穿好救生衣不准上船、不准超抗风等级航行、不准超载、不准聚集船舶一侧。二是全面验证法定登记检验船舶安全设施设备合规情况,突出检查了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等消防救生设施设备。三是重点检查了船舶配员及船员适任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执法人员共检查云龙湖中心码头、水晶宫码头、经管公司和潘安湖旅游发展公司4家单位,检查法定登记检验游览船舶15艘,发现问题2处,已下达整改通知书。下一步,水上大队将继续跟进企业整改情况,确保相关问题节前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