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体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廉洁执法,提高执法质量,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结合省厅工作部署要求,市局建立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包括联席会议组成、联席会议主要职责、联席会议工作规则三大方面内容,其中,联席会议组成由市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局分管法治、执法工作的负责同志、市交通执法支队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主要职责由五项内容组成:即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厅、市有关行政执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专项工作安排,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协调督促处理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听取有关行政执法工作重大事项推进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有关执法监督年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加强各成员单位有关行政执法的信息沟通和协同治理,交流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通报存在的主要问题;强化对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执法工作分析研判,全面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协调事项。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明确召开会议时间,一般半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全体会议。
通过建立行政执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协调行政执法事项,增强行政执法合力,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