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始终将学有所用放在首要位置,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上来。
以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为出发点,推进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巩固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成果,研究出台《徐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细化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标准,实施全市统一的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办法和住院待遇,三县两市两区(铜山区、贾汪区)参保群众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升至70%,与主城区参保群众享受同等待遇,提升了待遇公平性。
以群众医保经办需求为出发点,推进医保服务质量提升。树立“一切以参保群众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简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开展“清权、减权、晒权、制权”四项措施,进一步精简业务;推行“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以“一切以参保群众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推行改革举措,让广大参保人员从中受益,提高群众幸福感。
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为出发点,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调整市区长期照护保险政策,扩大保障人员范围和政府全额补助参保人员范围,提高重度失能(失智)人员补助标准;社商协同拓展经办网点;对困难群众提高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报销待遇,全市困难人员住院政策内综合报销比例达到94%以上;主导设计“惠徐保”商业保险,联合市财政局等8部门协同,多家商保企业配合,打破传统商保设限,做好基本医保补充,努力减轻患者负担。
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推进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建立抗肿瘤药品用药专项保障机制。推行门诊按病种付费模式。扩大慢性病用药补助范围。推进药品采购,确保老百姓能买到、报销快。全市已享受国家谈判药品待遇1.76万人次,发生费用7.8亿元,医保基金支付5.6亿元,实际报销比例达71.8%,有效保障了广大参保患者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