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内河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健全港口码头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水平,保障我市港口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9月23—27日,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开展全市内河港口码头环境保护“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
本次联合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根据检查任务,统筹全市交通运输和环境监察执法人员,通过“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抽取成立3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6人,包括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各2名,监测人员2名。通过“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抽取检查名单,重点聚焦2020年全市内河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过程中存在问题以及整改滞后的企业和港口重大危险源企业。
各检查组采取“锦囊式”方式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制度落实情况,包括港口码头经营许可、环保手续及“三同时”验收情况,监管部门履职落实情况。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包括岸电系统、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物料堆场和装卸、运输环节扬尘管控情况;雨污水、生产废水收集处置情况,船舶废水、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情况。排放处置情况,包括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情况。安全设施管理情况,危险货物储罐、管线防泄漏等措施落实情况;执法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包括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和纳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省级台账问题、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等涉及港口码头的“回头看”和整改推进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