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即将来临,我市也将迎来第二个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春节。1月3日,《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时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布。

重点区域为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
贾汪区、铜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这六个区域将全时段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了落实相关工作
贯彻实施《通告》
我市政府从1月1日
对本市市区内禁放工作情况
进行全面检查
第一阶段:1月1日至23日
(督查禁放区政府、管委会)
社会面宣传发动情况,包括禁放通告、禁放标语、禁放提示牌等张贴、悬挂情况;
元旦、春节期间组织部署、工作专班、执法力量部署情况;
宾馆、饭店、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重点排摸及告知情况等。
第二阶段:1月24日至2月8日
各督查组要在以下几个重点时段深入禁放区一线开展督查工作。
1. 1月24日(除夕)晚20时至25日(初一)1时;
2. 1月25日(初一)早6时至11时;
3. 1月29日(初五)早6时至11时;
4. 2月8日(元宵节)晚8时至22时。
处罚办法: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徐州市统一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