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龙分局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积极构建“常态化”执法培训平台、“标准化”执法保障平台、“立体化”案件监管平台、“一体化”执法管理平台和“规范化”审核保障平台“五个平台”,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民警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构建“常态化”执法培训平台,着力提高民警法律素养。分局高度重视执法培训工作,坚持实战引领,突出基本法律知识、岗位业务知识、执法工作规范、信息化操作技能等内容,提高队伍依法办案、规范执法的能力。一是多样培训。组织开展案例点评、旁听庭审、新法学习、专家讲堂等多层次、多主题的执法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强调查取证操作规范培训,加快民警掌握新法新规的进度,不断增强民警证据意识和办案取证能力,确保规范、公正地办理各类案件。二是以考促学。组织多元化考试,营造学法氛围,每月开展一次全局性法律知识考试,将新法新规作为考试重点,将成绩与民警及其单位绩效考核挂钩,对成绩优秀的进行奖励,以考促学。同时,建立民警学习培训档案,在各类业务学习培训中,坚持“逢学必练、逢训必考”,将学习培训情况与个人评先创优挂钩。今年以来,分局已组织法律知识考试14次,参考民警400余人次,合格率达92%。三是以学促练。为确保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能够及时整改,切实提升案件质量,探索创新案件质量点评形式,每次执法质量考评后开展座谈会,与办案民警面对面交流,面对面学习,以解决类型性、突出性问题为抓手,现场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剖析讲解,答疑释惑,切实提高民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效提升全局整体执法水平。
二、构建“标准化”执法保障平台,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分局针对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实时研究对策举措,制定、充实、完善相关执法制度,逐步使各个执法岗位、执法环节都有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执法制度。一是制定执法制度。制定出台了《云龙公安分局例会“执法五必看”工作规定》、《云龙公安分局案件回访制度》《云龙公安分局规范办理取保候审案件规定》等工作规定开展执法活动,通过细化每一个执法过程、明确每一个执法要求、规范每一个执法动作,引领全局民警规范、公正、严格、文明执法。二是明确执法程序。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要求,结合案件办理、审核实际,制定了刑事、行政案件办理流程,同时对执法程序进行实时监督,确保各项法律手续合法有效、齐全完备,坚决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痼疾。三是落实执法责任。严格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晰执法过错责任的形式和主体,把责任追究结果记入民警执法档案,与职务晋升、评优评先挂钩,通过落实执法责任有效倒逼民警规范执法。全面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块上的主体责任和条上的主管责任,进一步明确警种部门和基层所队的职责任务,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构建“立体化”案件监管平台,着力预防执法问题发生。分局积极探索,建立了案件审核监督的“日提示,周点评,月通报”工作机制,达到了监督与服务并重、审核与整改齐行的效果。一是实行日提示。制定每日执法质量通报制度,每天对案件审核情况进行通报,对案件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归类汇总,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必须现场整改的,责令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强化了案件的实时监督。截至目前,已下发《每日执法质量通报》236期,通过各类执法问题480余处。二是开展周点评。法制大队每周召开案件质量分析会,对本周办理的案件从是否存在问题、问题是否整改及时、有无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和普遍性问题等方面进行点评,并对本周《每日执法质量通报》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后,下发每周《网上执法监督巡查通报》。截至目前,已下发《网上执法监督巡查通报》136期,整改问题警情3930余起、涉案物品问题2210余起、音视频问题3230余起。三是坚持月通报。严格落实执法月研判制度。以突出执法问题为导向,从通报的个警、个案入手,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研究制定对策,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推进精确整改,对其中突出执法问题立项攻坚、挂牌督办,跟踪督导,坚决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截至目前,共下发《每月执法研判》7期,落实整改各类执法问题78余处,有力提升了执法监督质效。
四、构建“规范化”审核保障平台,着力提升服务实战能力。为积极适应执法环境深刻变化带来的新要求、新任务、新挑战,充分发挥公安法制部门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分局建立了规范化审核保障平台,确保执法服务零偏差。一是严格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审核机制。深入推进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两统一”制度落实,对刑事案件进行归口审核管理,在提捕、公诉、审判环节,统一由法制部门把关审批、统一出口,并主动征询检法部门在案件定性、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有效避免了侦查工作走弯路,促进执法工作步入了规范、提质、减负、增效的良性循环。二是探索完善日常审核考评机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要求,推行执法办案终身负责制,绑定案件审核人员,落实审核责任。同时,分块、分条线开展执法质量监督考评,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全面应用执法管理系统,将案件审核纳入民警执法档案,落实案件审核问责机制,进一步严格了内部执法办案程序和审核把关程序,强化了对执法权的监督。三是严格执行集体通案机制。充分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的统筹作用,坚持“基层办案单位集体通卷、法制部门审核、案件审核委员会会审把关”的案件审核制度,对呈报审核的疑难、复杂、有争议的案件全面落实集体通案,坚决杜绝“一言堂”和“个人独断”现象。同时,继续完善法制部门服务实战机制,不断强化现场指导和案件提前介入,加强与检察院、法院沟通协调,进一步调和办案单位、法制部门和检法的对立矛盾,共同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确保案件打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