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翘车头、漂移、秀车技,“轰隆隆”的声浪,自认为拉风耍帅,殊不知生命的脆弱经不起任何疏忽和侥幸,更承受不起意外之伤痛。近日,徐州交警严厉打击电动车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翘头炫技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了十多名未成年人。
一次查处10名未成年人
睢宁县局交警大队在日常巡逻和监控巡查中发现,一群年轻人经常聚集在辖区道路,驾驶电动车进行翘头、飙车、烧胎的炫技行为,并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转发以博取眼球、吸引流量。
8月14日,睢宁县局交警大队集中对辖区驾驶电动车“飙车炸街”、翘头炫技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查处行动,现场查处宋某、方某、鲍某、刘某、郭某等10名未成年人,查获涉嫌非法改装的电动摩托车10辆。
民警逐一通知10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其监护人的陪同下,对违法驾驶人非法改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翘头炫技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同时对10名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10名未成年人写保证书、观看警示教育片。
未满16岁驾驶电动车上路
8月13日下午,交警支队贾汪大队民警在执勤巡逻时发现三名年轻人驾驶电动车在道路上快速行驶,而且车上安装了音响,发出巨大声响,民警立即示意三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三名驾驶人侯某、周某、朱某都未满16周岁,三人所驾驶电动摩托车都存在着对电池、电机、外形等不同程度的改装。
民警立即通知三人的监护人到场,并对三名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三名未成年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非法改装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骑电动自行车须牢记骑车要够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佩戴安全头盔
骑乘电动车须佩戴安全头盔,头盔是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戴头盔,当头部撞击到地面、坚硬的石块、铁制的栏杆等物品时,就是“以卵击石”。
骑行守交规
骑行电动自行车须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不闯红灯、按道行驶。千万不要在机动车道上与汽车抢行、与机动车“硬碰硬”。
不非法改装车辆
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加装蓄电池、伞架、车篷等,均属于非法改装。
不“飙车炸街”
在道路上随意飙车、曲线行驶、翘头行驶、相互追逐等交通违法行为,妨碍正常通行,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他人的出行环境,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轻则伤、重则亡。
“翘头炸街”玩的是心跳,但触犯的是法律。徐州交警将持续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任性。
暑假是学生交通事故高发期,请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对孩子的监护教育,不要让16周岁以下的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