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
为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检测能力验证暨检测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徐住建发〔2020〕120号)要求,2020年9月至10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检测能力验证暨检测技能竞赛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能力验证对象为我市开展氯离子含量、水泥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是对其检测试验设备、人员及实际操作能力的一次综合性测试,全市共15家检测机构、32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参加了混凝土用砂氯离子能力验证;19家检测机构及43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参加了水泥物理力学能力验证。
本次能力验证严格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原则,从能力验证的试件制备、参数设置、结果判定等方面组织专家进行了多次论证,采取了统一组织、现场抽签、集中操作、试验室操作等比对方式。
从验证情况看,大多数检测机构、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检测试验人员对检测的标准规范、仪器设备性能掌握较好。个别检测机构、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检测试验人员对标准规范和检测作业指导书的理解不够透彻,在仪器设备的使用、检测数据处理等方面还有差距。
二、能力验证项目
1.氯离子含量;
2.水泥物理力学性能(细度、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强度)。
三、能力验证依据
1.氯离子含量:《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2.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1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1999、《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T2419-200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GB/T1345-2005。
四、能力验证结果
1.本次氯离子能力验证测试结果采用同标准值比对的方式进行评价,凡个人检测结果在标准值不确定度范围内的为个人满意结果,不在标准值不确定度范围内的为个人不满意结果。单位至少有1人结果满意时单位为满意结果,否则,为不满意结果。
参加混凝土用砂氯离子检测能力验证的15家检测机构及32家预拌混凝土企业按要求提交了检测结果:检测机构12家结果满意,占80.0%;3家结果不满意,占20.0%。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结果10家满意,占31.2%;22家结果不满意,占68.8%。
2.本次水泥物理力学性能能力验证测试结果采用稳健统计方法进行统计分析,采用CNAS-GL02《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的中位值和标准化四分位距法的稳健统计技术,以中位值为指定值。按照能力验证测试结果进行Z值计算,|Z|<2的为满意结果,2≤|Z|<3为可疑结果,|Z|≥3的为不满意结果。
参加水泥物理力学性能能力验证的19家检测机构及43家预拌混凝土企业按要求提交了检测结果:检测机构17家结果满意,占89.5%;2家结果可疑,占10.5%。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11家结果满意,占25.6%;16家结果可疑,占37.2%;16家结果不满意,占37.2%。
五、处理意见
1.能力验证结果为可疑的2家检测机构、16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要查找原因、加强学习和培训,自行整改后报市住建局。
2.氯离子能力验证结果为不满意的3家检测机构及22名检测人员、22家预拌混凝土试验室及37名试验人员,水泥物理力学性能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的16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以及未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认真分析原因,自行寻找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实验室间比对,并向市住建局上报整改结果,整改限期为1个月。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3.本次能力验证的结果将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六、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能力验证结果,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单位要继续保持,需要整改的单位要认真整改,结果不满意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检测试验能力。
2.各单位要重视检测试验能力建设,强化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检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自觉性,认真对检测试验人员进行专业再教育,及时更新、维护、保养检测试验设备,切实提升检测试验工作水平。
附件:
1.2020年徐州市氯离子含量能力验证结果(检测机构)
2.2020年徐州市氯离子含量能力验证结果(预拌混凝土企业)
3.2020年徐州市水泥物理力学性能能力验证结果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