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江苏省南京市发布《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人提高至80万元/人;家庭(夫妻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为100万元/户。
此次贷款额度调整后,继续执行省、市已出台的有关配套支持措施。其中,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购买住房,参与住房“以旧换新”活动购新房,购买新建绿色二星级(含)以上住房,以及购买经认定的新建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20%,即额度调整后的最高可贷额度为96万元/人、120万元/户。
多子女家庭或参与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绿色二星级(含)以上或经认定的新建改善型住房上浮额度可两相叠加计算,即额度调整后的最高可贷额度为116万元/人、144万元/户。
多子女家庭购房、参与住房“以旧换新”活动购房的贷款上浮额度两者不叠加计算;购买新建绿色二星级(含)以上住房、购买经认定的新建改善型住房的贷款上浮额度两者不叠加计算。
据了解,《通知》自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5年10月9日前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应征询借款人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并修改贷款申请资料。2025年10月9日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做调整。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朱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