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发展建设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成品住宅品质,规范成品住宅室内装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起草了《徐州市新建成品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徐州市新建成品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试行)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