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营商环境建设,营造营商经商法治氛围,市医保局按照市委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组提出的加强法制制度建设的意见和要求,立查立改,于近日连续出台了《徐州市医疗保障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和《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聘用和管理提供了依据,医疗保障领域法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共十三条,对法律顾问的聘用条件、聘期、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法律顾问在履职期间的权利义务及解聘情形等作出具体规定。受聘的法律顾问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我局重大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论证和审查工作;协助草拟、修改、审查以本局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重要法律事务文件,并为涉及本局的民事、行政纠纷及信访、重大突发案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共十四条,对公职律师的概念、任职条件、服务内容、申请条件、申请程序、权利、义务、奖惩情形、管理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等作出规定。公职律师是指具有我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在本单位任职,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主要为本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起草、修改、审核本单位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参与办理涉及本单位民事案件的诉讼和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等工作。
目前,该局已与1家符合规定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2名工作人员取得公职律师资格,将携手推进医保领域法制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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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加快医保法制建设提升营商法治环境
2019/09/03 2.5k 阅读 12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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