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市民政局举办民政系统公平竞争审查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能力和制度建设,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莹然主持并讲话;局机关全体人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招标工作人员等参加培训。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朱龙应邀授课。他围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基本架构、审查主体、审查对象、审查机制和流程进行了系统地解读。

会议强调,要结合民政业务工作实际,强化思想自觉、完善落实措施,高质量推进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不断优化全市民政系统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能力建设。充分认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加强民政系统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强化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落地、有效实施。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排除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坚持把涉企民政对象的管理和经营行为规范、招标采购等,特别是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管理,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要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三要构建长效机制,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流程管控,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凡有关市场准入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一律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坚持“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切实把公平竞争审查的要求贯穿于政策起草出台的全流程,把审查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