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徐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视察徐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着力推动政府职能、执法效能、制度建设、营商环境“四个优化”,为高质量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徐州新实践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行稳致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徐州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确保法治徐州建设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常务会季度学法计划,纳入党校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融入高校和中小学教育,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江苏的生动实践”主题调研活动,我市获奖总数名列全省第一。二是全面系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传达省委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相关地方和部门就2021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情况进行书面述职,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把牢依法治市正确方向。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徐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确保“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的有机统一。三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修订《徐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述职考评办法》,将领导干部年终综合述法与委员会专门述法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扩大述法工作覆盖面。全省述法调研观摩活动在邳州举办,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并被《人民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将依法行政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亲自担任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主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行政诉讼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等涉及法治建设议题15项,赴徐州铁路运输法院调研行政诉讼工作,重大法治政府建设事项及时提交市委常委会、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审议。四是强化法治建设督察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党建考核,科学设置重大行政决策、“双下降”工作等6项子指标,开展中期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和省委依法治省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综合督察”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清单和工作进度,确保整改到位。
(二)优化政府职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跨省通办”“全市通办”改革,在全省率先搭建区域“跨省通办”联审联办平台,全市14家部门单位95个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优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在全省试点知识产权保护、开旅馆等5个“一件事”改革事项,累计办理37万件。二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研究制定《徐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编制全国首个市级开办企业“全链通”地方标准,企业开办环节、时间逐步压降,0.5个工作日办结率达99.75%。入选江苏省打造高效规范便利的一流政务环境(2022-2024年)试点城市,权力事项入库、公共服务事项入库完整率和办事指南完整度均达100%。淮海经济区法律服务产业园与规上企业签署400余份法律服务协议,开展高端法律服务2000余件,开展送法入企活动30余次,营收超3亿元,估算降低企业法律服务成本30%。三是精简规范政府事权。扎实推行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制定动态管理办法,明确动态调整标准,定期规范调整清单事项,压缩、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切实做到“清单以外无清单,一张清单推到底”。县区7家原事业性质省级开发区管理机构调整为行政机构,有效解决管理体制不顺、无法依法赋权等体制性难题。
(三)坚持立法先行,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质效。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一是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按照服务大局、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的要求确定立法重点,制定修订《徐州市水路交通运输条例》《徐州市市区土地储备办法》等4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废止《徐州市殡葬管理办法》等4件政府规章,将《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列为预备项目、《徐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改)》等2件列为调研项目,以良法保障善治。二是创新模式提升质效。坚持“少而精”“小快灵”的立法思路和“小切口”立法模式,将《徐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从最初起草稿8个章节61条精简调整至31条;针对骆马湖水环境管理事项多、层级多、治理难度大等问题,探索区域协同立法,会同宿迁市相关单位联合开展实地考察,形成主要制度一致、措施高度协同的双文本,为协同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提供有益经验做法。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文件合法性审核责任清单制度,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目录化管理,不断强化各级行政机关领导法治意识。2022年,共制定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部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合法性审核率100%。市司法行政部门还审核市政府批转的文件等139件次,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430条。四是健全地方立法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地方立法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聚焦立项、起草、审核、审议等环节,厘清各方职责任务。对涉及政府职能的立法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在确定立法项目、安排审议时间、作出重要修改时,充分听取市政府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共同担任起草领导小组组长,市人大提前介入起草工作,了解情况、提出建议、督促工作。
(四)严格法定程序,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一是健全完善决策制度。印发《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的通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及时调整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情况、档案管理落实情况、执行主体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等纳入市委、市政府2022年度综合考核,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调整困难群众保障标准、修改《徐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和《徐州市主城区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贯彻“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察力度。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建立协同配合、线索移交、成果运用协作、力量统筹机制,推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深度互通,进一步发挥监督利剑作用。四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举办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印发《市政府关于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使用和绩效考核。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全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对市政府决策、文件出具法律意见317份。
(五)深化综合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一是持续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综合执法改革精神,协同推进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全省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管理要求,率先开展执法队伍编制配备标准化研究工作。与江苏师范大学共建徐州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基地,调整充实法制审核队伍,法制审核人员占执法人员的8%。组织召开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实地督导152个赋权镇(街道)推进情况,确保执法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二是依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印发《2022年度徐州市行政执法监督要点》,对规范基层综合执法、严格主体资格管理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归集汇总各类执法数据,完成《徐州市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上严格审查,办理17000余张新的行政执法证件。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及44家市级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三是创新执法服务民生。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梳理第三批涉企“免罚轻罚”事项,全市20家单位共梳理441条减免行政处罚清单,出台《“敢为善为、务实落实”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进实施涉企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相关工作,受益市场主体5万余家。
(六)完善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监督质效。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加快构建规范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一是严格落实出庭应诉。围绕行政诉讼案件数及败诉率“双下降”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行政诉讼工作相关情况,将205件高风险案件分地区予以交办,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组成专项督查组对云龙区、鼓楼区、铜山区等地开展行政诉讼突出问题专项督查。二是考核评议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大考核政府信息依法公开情况及合法合规性力度,推进市政府各部门及时依法公开工作报告、动态信息。2022年,全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5000余万次,总注册用户数达480余万个,发布重要政务信息1.7万余条,答复网民来信2.3万件,政府工作透明度显著增强。三是广泛凝聚监督合力。市政府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高效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394件、政协委员提案524件,满意率达100%。全市12345热线接处诉求319.88万件,社会监督机制不断健全。
(七)突出矛盾化解,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深入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监督纠错功能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2年市政府本级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97件,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良好结合。二是深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优势,平台注册用户量突破31万,实现矛盾纠纷一网受理、多元施策、一体化解。2022年,全市共有各类调解委员会3149个,95%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三是部署开展法治镇村建设。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扎实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提升工程,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制定《徐州市“援法议事”活动操作指南》,有效提升村居治理法治化水平。年内新增、升级改造法治文化阵地100个,新增法律明白人8000余人,全市 2个市级、45个县级、154个镇级法治文化公园(广场、街区)、2871个村(居)法治宣传栏、2639个法治讲堂全部建成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市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内容,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全面落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徐州新实践。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全面发挥《徐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指导作用,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机制,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器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常态化开展综合督察,注重具体督察与纪检监察问责工作的衔接,让法治督察“长牙立威”。
(二)推进立法工作精细化。坚持质效并重,推动完善立法工作格局,着力服务和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紧扣高质量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强化法规制度供给,不断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做到推动发展和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推进。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发展经验和做法及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巩固改革发展成果。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和协作,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以法治助力徐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徐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的规范、引导作用,坚持常态化、系统化评估,推动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持续提升。
(五)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推动将镇(街道)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纳入社会治理总体格局,加快打造大、中型司法所建设示范点,完善司法所协调推进、督察检查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基层“法治落伍”方面短板弱项问题排查整治,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