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视察徐州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加快构建法治交通体系,全面提升交通法治能力,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深化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营造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牵头部门:局法规处、政研室(宣教处)、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参与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强化党组织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中的政治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统筹推进法治工作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把法治要求贯彻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和安全生产等各领域,按要求开展年终述法及民主测评工作。健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评督办机制,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牵头部门:局机关党委、法规处、组织人事处;参与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3.系统谋划实施新时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江苏省法治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法治徐州建设规划(2021-2025)》《徐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向社会公开2021年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印发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参加“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升年”活动。(牵头部门:局法规处;参与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4.开展法治交通建设试点示范培树。开展争做示范活动,参与2022年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徐州市“法治建设示范点”建设,培树法治交通示范项目、示范单位,积极鼓励创新试点和品牌建设,推动法治交通整体质效提升。(牵头单位:局法规处,执法支队,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二、全面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5.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坚持依法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强能力、重监管、优服务,确保沿着法治轨道规范运行和持续深化。动态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继续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承接工作,确保衔接到位。实行交通运输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进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信用承诺制。继续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加大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力度。加强一体化在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平台与行业内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的对接,实现数据的双向推送,建立审批监管衔接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各项工作。(牵头部门:局行政审批处、科技环保处;参与部门:公路中心、港航中心、综合运输中心、执法支队,局机关有关处室,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6.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关于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治理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突出重点领域监管,科学组织开展执法行动,加强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污染防治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守好安全、质量和环保底线。深入实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积极推进新型监管体系、智慧执法等建设在全省交通系统形成试点示范,抓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视音频记录示范教学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检查案卷标准化”两个省厅示范项目的推广落实。推进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体系。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抽查事项覆盖率、市场主体覆盖率、公示抽查结果100%。(牵头部门:局法规处,执法支队;参与部门:局行政审批处、建设管理处、安全监督处、综合运输处、科技环保处,公路中心、港航中心、综合运输中心,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7.加强和规范信用监管。积极创建“信用交通城市”,高质量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严格规范开展失信行为认定和依法依规实施失信约束,健全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提高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在“两客一危”、超限超载、交通建设市场等领域全面落实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实施联合奖惩。依托监管平台,加强违法累计记分、消分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双公示”数据质量。推进信用与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信用手段在行业监管方面的应用实效,力争形成一批典型案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部门:局政研室(宣教处);参与部门:执法支队、公路中心、港航中心、综合运输中心,局机关有关处室,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三、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8.积极推动重点领域立法。结合改革需要和行业发展新要求开展立改废,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完成《徐州市水路交通运输条例》制定和《徐州市农村公路保护条例》修改,做好宣贯工作。推进市政府规章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立法调研工作,开展《徐州市机场净空管理办法》立法前论证调研。(牵头部门:局法规处、综合运输处(航空处)、执法支队、公路中心、港航中心、综合运输中心;参与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9.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市司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和市交通运输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继续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管理。制定并实施《2022年市局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结合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后新发展需求,继续开展现行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和清理工作。(牵头部门:局法规处;参与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10.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继续落实市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到程序完备、工作留痕、结果可查,保障依法依规制定政策措施。坚持“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严把审查标准,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凡制定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性文件,均应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一律不得出台。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题讲座。(牵头部门:局法规处、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局属各单位;参与部门: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1.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徐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开展。制定市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编制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牵头部门:局办公室、法规处;参与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12.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继续用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推进公职律师有效履职,加大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回复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复议诉讼办理等方面的参与度,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有效发挥好智囊、助手作用。(牵头部门:局法规处;参与部门:局属有关单位,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五、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部厅部署,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规范履职标准,动态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探索优化事项清单分类方法,提高权力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效率。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确保实施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维护道路水路通畅、运输秩序平稳和人员物资运输安全等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加快构建“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的综合执法新模式,深入推进污染防治、“两客一危”、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重点领域高质量执法,提高非现场执法比例,提高精准化执法水平。编制我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与强制事项清单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对照清单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发布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推行说理式执法,善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严格落实《全面依法治省“四个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基层综合执法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基层执法效能和治理水平。(牵头部门:执法支队;参与部门: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14.深入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三项制度”配套机制和保障制度。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谁执法谁公示”,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深入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创新机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牵头部门:局法规处,执法支队;参与部门: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15.提升执法业务技能水平。贯彻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组织参加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举办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骨干能力提升培训。加强《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第1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操作指南(第一版)》等新法规新教材的学习。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测试,督促熟练掌握执法和业务技能。完善执法人员在岗培训、业务能力考核等制度,制定并落实年度培训计划,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60学时,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汇编执法典型案例,推行执法系统办案环节工作指引。(牵头部门:局法规处,执法支队;参与部门: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16.探索联动协同监管机制。畅通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以及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长三角区域省市的数据互联互通渠道,探索实施跨区域、跨部门、多层级的联动协同监管。探索实施区域交通运输标准互认,推动执法协同,加强合作,推进跨区域交通联合执法。进一步推广实施长三角区域交通运输电子证照共享互认,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多领域的信用互认和联合惩戒机制。(牵头部门:执法支队;参与部门:局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建设管理处,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17.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在岗培训,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审批、发放以及年审工作。(牵头部门:局法规处,执法支队;参与部门: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8.健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力争按时答复率、满意率100%。提升政策宣传解读质量,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风热线、新媒体等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强化各渠道舆情信息汇聚共享,提升舆情监测处置和分析研判能力,及时准确回应公众诉求,总结舆情分析处置成效,通过重点难点问题和共性诉求的解决,推动行业治理与服务质量提升。(牵头部门:局办公室、政研室(宣教处);参与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19.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计划管理,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评议。加强对执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的监督,突出安全生产执法、货车超限超载执法、污染防治执法等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狠抓执法检查计划执行,采取领导分级联系包挂形式,定期对下级执法机构执法检查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督查指导,并将执法计划部署和落实情况纳入相关考核。依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业务平台实施在线监督,提高监督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制度,定期上报行政执法分析报告。(牵头部门:局法规处,执法支队;参与部门:局建设管理处、安全监督处、科技环保处,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20.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和结果公开,重点公布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加强行政执法和办事服务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做好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打造阳光、公开、透明政府。(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执法支队,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21.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加强12328(96196)热线的运行管理,完成交通运输服务热线与“12345”并线运行。完善投诉举报问题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强化群众诉求办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有序推进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分级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解决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各类矛盾问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矛盾,提高风险预见预判能力,推动行业治理与服务质量提升。(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22.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依法办理应诉案件。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落实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对被复议、诉讼案件的分析和研判。落实市行政诉讼败诉责任追究办法和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办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100%。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反馈相关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100%。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分析研判,提高全系统应诉能力。(牵头部门:局法规处;参与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八、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
23.深入推进行业普法工作。贯彻《全面依法治省“四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围绕普法责任制建设、系统内普法及法治实践,推动全面普法,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行业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制定实施市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普法责任制落实评估标准,积极实施《徐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严格落实市局年度各项普法工作任务。全面实施领导干部、公务员及相关人员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清单。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根据部署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以及宪法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加强行业普法品牌培育,持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进企业、进场站、进码头”“水上交通安全进校园、进船户”“道路运输宣传进社区、进村镇(街道)”“交通工程建设宣传进项目、进工地”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牵头部门:局法规处;参与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24.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编写《2022年市局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编制学法手册,举办法治讲座,开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听庭评审,不断提升交通运输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适时组织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牵头部门:局法规处、政研室(宣教处)、组织人事处;参与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25.落实法治工作经费。为全面有效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提供经费保障。(牵头部门:局财审处;参与部门:局属有关单位,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