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第二党支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法治宣传力度,11月24日下午,机关第二党支部在新城区传媒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住房公积金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相关情况。市公积金中心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赵敬华主持会议。
发布会上,中心法规宣传处处长姜杰对住房公积金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作总体介绍并现场回答媒体记者提问,中心稽查大队大队长曹伟伟对“单位不为职工设立公积金账户被行政处罚”“签署放弃住房公积金承诺书不能免除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单位不得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等四起住房公积金典型案例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徐州报业传媒、徐州电视台、徐州广播等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机关第二党支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公积金中心法治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持续深入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意识深入人心,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供稿:机关第二党支部 编辑:王劲松 审核:姜杰